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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力要求



2021-10-18 18:16
四川公务员考试网的回复 四川公务员考试网的回复
您好!《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第十九条规定:体检人员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0.8(标准对数视力4.9)或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但人民警察职位要同时满足《考试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其中标准第一条规定:单侧裸眼视力低于4.8,不合格(国家安全机关专业技术职位除外)。法医、物证检验及鉴定、信息通信、网络安全管理、金融财会、外语及少数民族语言翻译、交通安全技术、安全防范技术、排爆、警犬技术等职位,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不合格。感谢您对四川公务员考试网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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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19 2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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