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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2013年上半年考录公务员总成绩排名及体测结果和体检的公告

发布:2013-07-29    来源:四川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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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关于二○一三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司法助理员)

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巴中)考试总成绩与职位排名暨体能测评结果和组织体检的公告


  根据市委政法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关于2013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司法助理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的公告》(以下简称《考录公告》,点击浏览)和《关于公布2013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司法助理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面试前折合总成绩和职位排名暨面试前资格复审、面试和体能测评等相关事宜的公告》(以下简称《面试公告》,点击浏览),经网络报名、笔试(专业测试)、面试、体能测评等考录程序,目前考试总成绩已计算完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面试后体能测评结果业已揭晓。现将有关情况和组织体检的相关事宜予以公告。


  一、各职位面试、人民警察职位面试后体能测评情况和考试总成绩计算与职位排名


  我们严格按照《考录公告》、《面试公告》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做好2013年上半年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体检和考察等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3〕201号)以及《四川省录用国家公务员面试工作细则(试行)》(川人发〔2004〕59号)的规定,于2013年6月14日至16日组织了巴中所设职位的面试,应参加面试659人,实际参加面试630人。


  依据《考录公告》规定,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考试分为笔试、心理素质测试、专业测试(仅限特警职位)、面试和体能测评。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和专业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心理素质测试和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


  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折合总成绩+面试得分×30%


  公安机关特警考试总成绩=面试前折合总成绩+面试得分×30%


  笔试折合总成绩和公安机关特警面试前折合总成绩,已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做好2013年上半年全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3〕95号)第八条第二款关于“采用网络方式公布成绩时,务必采用点对点查询方式,即每位考生只能查询本人的最终成绩及笔试排名情况”的规定,通过巴中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互联网站予以公布(查询网址:http://www.scbz.hrss.gov.cn:8080/),面试得分也已在面试时书面告知并经参考对象本人确认签字。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录公告》和《面试公告》的安排,市委政法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于2013年6月22日、6月23日对报考我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包括特警)职位参加了面试且有成绩的报考对象进行了体能测评。应接受测评的报考对象258名(其中有2名女性因处于孕期、1名男性因骨折经批准暂缓测评),实际接受体能测评219名。接受体能测评的人员中,测评结论为合格的172人、不合格的47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试总成绩以0分记:


  1.未参加面试的;


  2.除经批准暂缓测评者外,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面试后未接受体能测评的;


  3.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面试后体能测评有1项及以上缺测、有1项及以上违规、有1项及以上测评不合格的。


  按照上述总成绩计算公式,我们将参加了面试的报考对象(其中人民警察职位为参加了面试且体能测评合格者)的总成绩予以计算并按《考录公告》的规定进行了体能测评后的职位排名。


  二、本次公招体检合格线的计算


  本市本次共设职位135个、拟录263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48个,按职位排名等额确定进入首次体检的报考对象考试总成绩最低的职位为南江县公安局信息通信(职位编码:1130205),考试总成绩为64.935分。


  根据《考录公告》关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本市其他达到面试开考比例的职位进入体检(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的规定,计算出本市本次公招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的报考对象的最低考试总成绩为64.935分,即为本市本次公招体检(含递补体检)合格线。


  四、首轮体检的相关事宜


  (一)体检对象确定


  根据《考录公告》规定,按照本市本次公开考录所设职位与录用名额,在达到体检合格线的人员中,确定首轮体检对象共240名。尚有10个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计11名对象因考试总成绩低于体检合格线而没有被列入体检对象。


  巴中市公安局巴州分局信息通信职位(编码:1130018),拟录2名,考生何旭面试后排名第1,因骨折经批准暂缓体能测评,目前无法得出体能测评结论,该职位预留1名体检名额,该职位体能测评后排名第2(考试总成绩为68.455分)的考生列入首轮体检对象。


  平昌县公安局公安管理(2)职位(编码:1130405),拟录1名,考生赵春梅面试后排名第1,因处于孕期经批准暂缓体能测评,该职位首轮体检对象暂无法确定(体能测评后职位排名第2的考生考试总成绩为70.645分)。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与执行标准


  定于2013年7月9日(星期二)、7月10日(星期三)在指定的医院全封闭进行。


  体检的项目和执行标准按照《考录公告》第五条第(一)项的规定执行。


  对列入体检尚处于孕期的报考对象,相关体检项目的体检按照国家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司《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精神执行,即可以在首轮体检时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如果除暂不进行项目以外的其他项目没有不合格的,暂不做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考察可继续进行,考察中发现有影响录用的问题的,不予录用;考察中没有发现有影响录用的问题的,暂缓录用,待考生孕期结束可以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检查时,完成体检,并做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体检不合格,不予录用;体检合格,按照有关程序进行公示、备案等。如果首轮体检时除暂不体检项目外的其他项目有体检不合格的,可以做出体检不合格的结论。


  (三)体检手续承办


  请列入首轮接受体检的240名体检对象务于2013年7月8日(星期一)(08:30-11:30,14:30-17:30)持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本人近期免冠彩色2寸证件照2张到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三楼会议室报名,填写《公务员录用体检表》(贴上照片),特警职位按男性450元/人·次,其它职位按男性380元/人·次、女性410元/人·次准备体检费用,于体检报名填写体检表时直接向承检医院缴纳。补充检查和复查费用据实另计。


  体检对象未在规定时间承办体检手续者,视为自行放弃体检资格。


  (四)参检注意事项


  办理了体检手续的体检对象务于体检当日上午07:30前持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门口集合,空腹参加体检。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注意事项,请参阅《公务员录用体检表》之“体检须知”,其它相关事宜请于报名时咨询。主要是:


  1.体检的前三天保持正常饮食,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勿熬夜,饮酒及食用高脂肪、高蛋白类食物,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前一天晚餐后不再进食,保证空腹10至12小时抽血检验。


  2.体检当日早晨切勿进食,以便空腹应检。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不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应在填写《公务员录用体检表》时在备注栏中写明并告知医护人员,不做X光等项目检查。


  3.人民警察(特警)职位中涉及法医、信息通信、金融财会等职位可检查矫正视力,请自备眼镜。人民警察(特警)其它职位检查裸眼视力。佩带隐形眼镜的检查对象在眼科检查前应先摘掉隐形眼镜,再进行视力检查。义眼者应向眼科医生讲明。


  4.体检时按医生要求需补充检查的对象,承检医院将现场收取补充检查费,请考生做好准备。


  5.考生不得携带手机等任何通讯工具进入体检现场,否则视为违规,将按规定处理。


  6.参检对象一律不准自带车辆,亲属及其他无关人员请勿陪同参检。


  7.请相互监督,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立即向工作人员和有关机关反映。


  未尽事宜,由本公告发布机关另行明确或者解释。


  附件:1.2013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司法助理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巴中)体能测评后考生总成绩与职位排名暨体检环节进入情况统计表(点击打开浏览或下载,Excel格式);


  2.2013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司法助理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巴中)体检合格线测算表(点击打开浏览或下载,Excel格式);


  3.2013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司法助理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巴中)首轮体检安排表(点击打开浏览或下载,Excel格式)。


  中 共 巴 中 市 委 政 法 委  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巴   中   市   公   安   局  巴   中   市   司   法   局


  2013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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