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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2013年事业单位公招体检结果及递补体检人员的公告

发布:2013-09-19 15:07:26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关于乐山市2013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结果
及递补体检人员的公告


    乐山市2013年公开考试招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第三轮体检工作已于近期结束,现将体检结果等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结果

本次参加体检的杨丰源、彭瑶、廖琪、熊心、张娟、范银燕等6名考生的体检结果均为合格。

二、递补体检人员安排

在政审过程因2名考生主动放弃产生2名递补体检人员名额。(递补人员名单见附件)。
     三、递补体检有关事项

(一)体检的组织

递补体检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考生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新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规定: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博(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

递补体检工作于近期进行。请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保持手机畅通,并主动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联系。

(二)注意事项及要求

1、考生务必按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的要求按时到达指定地点,逾时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及下一招聘环节。

2、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3、空腹进行采血和B超检查。

4、未婚女性不做妇科检查。

5、体检时请有近视的考生佩带眼镜,以便检查矫正视力。

6、体检当日应避免穿戴有金属饰品及印花的衣物。

7、体检当日请务必按要求完成所有体检项目,漏项则视为自动放弃。

8、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为准。

9、体检结果及有可能进入递补体检的考生,请随时关注乐山人事考试网公布的相关信息。

四、市属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联系电话

0833-2425843    乐山市教育局

 附件:递补人员名单

 

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八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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