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川县部分事业单位201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
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青川县部分事业单位201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笔试总成绩及面试入闱人员公示
根据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部分事业单位201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现将青川县部分事业单位201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笔试总成绩及面试入闱人员予以公示,并将面试有关事项予以公告。
一、请面试入闱人员务必于2014年1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30)带上本人相关证件及手续到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具体部门、地址及联系方式附后),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后出现的缺额,由主管部门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通知考生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于2013年1月21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进行面试资格审查。
二、请有递补意愿的考生(排名紧靠面试入闱人员的考生)保持报考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因联系电话不通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面试入闱人员资格复审应携带的资料:(1)《报考信息表》2份(粘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3)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4)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201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前)参加资格审查,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报考者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
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或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试成绩合格尚未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应提供市(州)人事考试中心或市州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确认的“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并按照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80元面试费的面试人员,发给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暂定于2014年1月22日进行。面试的具体时间及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地址及联系电话: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 单位地址 咨询、联系电话 青川县卫生局 青川县乔庄镇公共卫生中心 0839-7202658 青川县财政局 青川县乔庄镇北井坝财经中心 0839-7204225 青川县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 青川县乔庄镇广电中心 0839-7202592 青川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青川县乔庄镇高家院 0839-7203449 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青川县乔庄镇北井坝公共服务中心 0839-7206543
监督电话:
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9—7206543、7201356
附件:青川县部分事业单位201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笔试总成绩及面试入闱人员名单
2014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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