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网 地方站:
您的当前位置:四川公务员考试网 >> 四川事业单位及其他招考 >> 事业单位

泸县司法局医疗纠纷调解中心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发布:2014-07-05    来源:四川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职位及名额
    1、泸县司法局医疗纠纷调解中心工作人员2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选聘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作风正派,清正廉洁,勤奋敬业。

2.工作年限三年及以上,年度考核等次为称职(合格)。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具备招聘职位要求的具体条件,详见《泸县司法局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见附件1)

学历以毕业证书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为准;年龄以有效身份证为准,工作年限、年龄计算截止至2013年12月31日。

三、报名方式和地点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3年12月26日至12月31日(工作日)。

3.报名地点:泸县司法局政治处,联系电话:0830-8183954,传 真:0830—8192654。

4.报名时所需材料:

(1)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

(2)《泸县司法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见附件2);

(3)本人近期1寸正面同底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

四、选聘办法和程序

(一)资格审查。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者进入面试。

(二)面试:文秘工作人员重点测试写作和口头表达能力。调解人员重点测试医疗纠纷处理方面法律法规知识和《人民调解法》以及口头表达能力。全面了解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业务能力,道德品质等情况。

(三)考核。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考核人选,考察工作主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核。        

(四)体检。按照招聘岗位人数择优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如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可根据情况确定是否递补。 

(五)调入。人选确定后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五、任何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选聘岗位条件的均可取消其选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泸县司法局负责解释。

附件1:泸县司法局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附件2:泸县司法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泸县司法局
2013年12月25日



    2013下半年四川公务员考试成绩排名\复审安排
    “双旦”来临,感恩钜惠!
    2013年省考面试课程简章
    2013下半年四川省考面试独家权威护航计划
    2013年四川下半年公务员面试备考YY精品讲座

 


更多内容请继续关注 四川人事考试网 四川公务员考试网 公务员考试网 公务员考试培训课程 

点击分享此信息:
相关文章相关文章
RSS Tags
返回网页顶部
CopyRight 2013 http://www.scgwy.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11038242号-27
(任何引用或转载本站内容及样式须注明版权)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