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关于做好2010年选调生签订就业协议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委组织部:
按照《四川省选调2010年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简章》的规定,2010年选调生拟录人选“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问题反映不影响录用的,由市(州)委组织部在2010年3月底前与高校签订就业协议”,缺额不再递补。请各市(州)于3月25日前,将2010年选调生签订就业协议情况报告(含附件1、2)的纸质及电子文档报送省委组织部干部一处,由省委组织部统一下发拟录通知,传真:028-86602760,电子邮箱:xinghe4.21@163.com。
四川省委组织部干部一处
2010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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