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网 地方站:
您的当前位置:四川公务员考试网 >> 时政要闻 >> 重要新闻

2016上半年眉山市公务员考试考点安排及笔试须知

发布:2016-04-18    来源:四川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6上半年眉山市公务员考试考点安排及笔试须知已公布,四川公务员考试网现发布如下:
  眉山市2016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从优秀
  村干部、优秀工人农民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
  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笔试考生须知
各位考生:
  眉山市2016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从优秀村干部、优秀工人农民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笔试将分别于2016年4月23日、24日进行。为方便考生准确参考,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请认真阅读:
  一、考试科目和时间
  (一)4月23日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
  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笔试时间: 09:00-11:00
  笔试科目:《申论》
  笔试时间:14:00-16:30
  (二)4月24日从优秀村干部、优秀工人农民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笔试
  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笔试时间:09:00—11:00
  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14:00—16:00
  二、考点设置及交通路线
  (一)4月23日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共设5个考点
  1.考点:眉山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眉山市眉州大道东延段5号
  乘车路线:可乘3、7、15路公交车
  2.考点:眉山市东坡区苏祠初级中学
  地址:眉山市东坡区下大南街一段176号
  乘车路线:可乘3、16、19路公交车
  3. 考点:眉山市东坡区实验中学
  地址:眉山市东坡区眉糖路218号
  乘车路线:可乘10路公交车
  4. 考点:眉山市东坡区东坡中学
  地址:眉山市东坡区文安路西二段268号
  乘车路线:可乘5、8、15、16、19路公交车
  5.考点:眉山市第一小学
  地址:眉山市东坡区彭寿街16号
  乘车路线:可乘7、11路公交车
  (二)4月24日从优秀村干部、优秀工人农民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笔试:设眉山市东坡区东坡中学1个考点,考点地址为眉山市东坡区文安路西二段268号,可乘5、8、15、16、19路公交车。
  请考生详细阅读准考证上考试地址,务必于考前一天熟悉考点交通路线,提前安排好食宿。
  三、特别提醒事项
  《刑法修正案(九)》已将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作弊入刑,请各位考生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诚信参考。
  四、考试规则
  1.考试前15分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考证件)进入考室,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桌面右上角。两证不齐者,不得进入考室。
  2.开始考试30分钟以后不得入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3.参加考试须携带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擦、铅笔刀,开考后不得转借、传递任何物品。
  4.除规定用品外,不得携带其它用品进入座位。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他设备带至座位。已带入考场的要按监考人员的要求切断电源并存放在指定位置。凡发现将上述各种设备或非规定用品带至座位的,一律按照违纪处理。
  5.试卷发放后,必须首先在答题卡规定的位置上用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准考证号,用2B铅笔在准考证号对应位置填涂,不得做其他标记,听统一信号开始答题。
  6.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页码序号不对、字迹模糊或答题卡有折皱、污点等问题,应举手询问。
  7. 《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一律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一定要规范、正确填涂,未用2B铅笔填涂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申论》一律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作答,作答字迹要清楚、工整,用铅笔、非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作答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8.考试期间必须保持安静,禁止吸烟,严禁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不得擅自离开座位,不得窥视他人试卷、答题卡及其他答题材料,不得将试卷(题本)、答题卡(纸)和草稿纸传带出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9.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应立即停止答题,并将试卷反面向上放在桌面上,由监考人员清点回收试卷。在交题本和答题卡(答题纸)后,须在《考场情况记录单》的座次表上签字确认,否则视为未交卷。经监考人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室。
  10.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对无理取闹或辱骂、威胁、报复考务工作人员者,按有关纪律和规定处理。
  11.违反上述考试规则的应试人员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处理。
  12.考后经甄别认定为雷同试卷的,将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处理。
  市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028-38197202
  眉山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6年4月18日

点击分享此信息:
没有了   |   下一篇 »
RSS Tags
返回网页顶部
http://www.scgwy.org/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15022290号-12
(任何引用或转载本站内容及样式须注明版权)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