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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交委关于拟录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的公示

发布:2016-11-01    来源:四川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乐山市交委关于拟录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的公示已公布,四川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根据《乐山市2016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简章》的相关规定,经过笔试、面试、体检及考察合格,拟录用韦晓林同志为市公路管理局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
  韦晓林(准考证号6842310010512),女,汉族,民革党员,1988年11月出生,现年28岁,2011年6月毕业于湖南科技大学人文学院新闻学专业,大学学历,文学学士,现在五通桥区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笔试折合成绩44.975分,面试折合成绩25.56分,考试总成绩70.535分,职位排名第2名,拟录用为乐山市公路管理局办公室工作人员。
  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干部群众如有意见或情况需要反映的,请于2016年11月7日前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乐山市监察局派驻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监察室、乐山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组织人事科反映。举报者应书面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组织调查核实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监督举报电话:
  乐山市监察局派驻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监察室:0833—2411619
  乐山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组织人事科:0833-2428518
  单位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嘉祥路703号
  邮编:614000
  特此公示。
  乐山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2016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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