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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财政局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2016-12-13    来源:四川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内江财政局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发布。选调内江市市级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科员1名。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2日-2016年12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周六、周日不报名)。报名地点:内江市财政局人事科(内江市东兴区星桥街中段166号)。综合能力测评主要测评拟选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和职位适应能力(综合能力测评时间另行通知)。四川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内江财政局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为拓宽选人视野,广纳优秀人才,优化干部结构,充实工作力量,根据工作需要,现将内江市财政局2016年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内江市市级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工作人员(内江市财政局下属全额拨款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及方法
  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以综合考核、考察为主的方式进行择优选调。
  二、选调职位
  内江市市级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科员1名。
  二、选调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选调范围
  1.内江市范围内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内江市范围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评价好;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财经类专业,原则上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6年12月12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相关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者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81年12月12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职所需要的身体条件;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
  6.报名参加选调人员,需经所在单位书面同意;
  7.符合《公务员法》第68条回避的规定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选调:
  1.尚在试用期内的或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人员;
  2.未经所在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人员;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察、综合能力测评、会议决定、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采取单位推荐和个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2日-2016年12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周六、周日不报名)。
  2.报名地点:内江市财政局人事科(内江市东兴区星桥街中段166号)。
  3.报名要求
  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查后退还本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登记表、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和能够反映本人工作能力的佐证材料,近期1寸同底免冠正面彩照3张,如实填写《内江市财政局2016年公开选调内江市市级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报名表须经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及主管部门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有违规违纪违法的,不得报名参加选调。
  (二)资格审查
  由内江市财政局人事科对报名者的资格和材料进行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者纳入组织考察。
  (三)组织考察
  根据资格审查情况,对符合选调条件的人选进行组织考察。考察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岗位的适应程度,注重考察德的表现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
  (四)综合能力测评
  根据组织考察人选结果,按照选调计划1:2的比例,确定参加综合能力测评人员。综合能力测评主要测评拟选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和职位适应能力(综合能力测评时间另行通知)。
  (五)会议决定
  组织考察和综合测试结束后,由局党组会议决定1名公示对象。为确保选调质量,局党组确定无合适人选的,可以减少选调人数或者不选调。
  (六)公示
  对局党组确定的公示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经查证不影响选调的公示对象确定为选调对象。
  (七)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调人员,按程序报相关部门审批后办理调动手续。
  五、纪律监督
  本次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公正、择优原则,接受相关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全程监督。在选调过程中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相应资格,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对相关工作人员做出相应惩处。
  监督举报电话:0832-2272550(内江市监察局驻内江市财政局监察室)
  本次选调工作及未尽事宜由内江市财政局人事科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32-2272550)
  附件:内江市财政局2016年公开选调内江市市级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工作人员报名表
  内江市财政局
  2016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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