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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直属事业单位公招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审查的通知

发布:2017-01-05    来源:四川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6年12月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直属事业单位公招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审查的通知已发布,四川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根据《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直属事业单位2016年12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此次公招已进入面试资格审查阶段。现就面试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通知如下:
  一、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名单
  (见附件)
  二、资格审查时间
  2017年1月9日(星期一) 9:00—11:30
  三、资格审查地点
  四川省交通管理学校   6号楼4楼
  (成都市武侯区红牌楼佳灵路22号,西部汽车城对面)
  四、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应准备以下材料
  (一)《报考信息表》3份(请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三)岗位要求的有效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其中2017年应届毕业生参加资格审查时,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和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学历和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资料。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
  (四)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五)符合《公告》和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如:执业医师证、会计从业资格等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五、其他相关说明
  (一)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面试资格审查公告要求的证件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面试审查资格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人员,由省交通运输厅及招聘单位根据报考者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二)请各位考生按此通知要求按时到指定地点,由考生本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参加资格审查,不再另行通知。资格审查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咨询电话:
  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028-82680052。
  四川省大件公路管理处:028-85067936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局医院:028-69360159
  附:《四川省交通运输厅所属事业单位2016年12月公招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审查名单》
  2017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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