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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四川公务员考试热点时评:为救护车让路应成常态

发布:2017-07-20    来源:四川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本期为各位考生带来了2018年四川公务员考试热点时评:为救护车让路应成常态。要想申论成绩好,关注热点不可少。四川公务员考试中,申论是最能拉开考生成绩的一门科目,积累对于申论而言,是非常重要的。四川公务员考试网温馨提示考生阅读下文,相信能给考生带来一定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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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仔细研读下文>>>2018年四川公务员考试热点时评:为救护车让路应成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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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热点背景
  2017年7月7日晚高峰,深圳南海大道拥堵严重,一辆东莞急救车运送病人前往深圳南山医院救治,沿途车友听到鸣笛后,纷纷主动让道,硬是在长长的拥堵车龙中挤开一条救援通道。急救车仅用时3分钟就穿过最堵的玉泉路至深南立交路段,最终顺利到达医院。圳众多司机在这一刻的集体选择,让人欣慰,也呈现出一种向好的文明走势。
  车流中“让”出的生命通道,彰显了人性的温度,也得到了网友的一致点赞。但遗憾的是,当前在不少道路上,紧急避让并未形成常态。近年来,由于应急车道被违规占用,救护车无奈被堵在高速上的新闻不时见诸报道,引人深思。
  标准表述
  [综合分析]
  给救护车无条件让路,这是对生命的尊重。但说到底这其实是一件非常普通的小事。而且,这既是法律赋予广大驾驶员的法定义务,也是起码的汽车文明和人道主义要求。从法律角度说,《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救护车、消防车等特殊车辆享有特殊路权,可以优先通过,社会车辆必须给他们让路,这是无条件的法定义务。相反,社会车辆如果拒绝给救护车让路,则触犯了法律法规,属于一种违法行为,交警部门依法可以给予一定的惩罚。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的规定,不按规定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救护车,处一千元罚款。
  然而,这一件本应是极正常、极普通、履行法定义务的小事,却成为社会热议新闻,赢得广大网友纷纷点赞。这实质上让正常现象变得不正常,究其根源,就在于我们社会上私家车给救护车、消防车让路的太少了。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经常看到的是,很多私家车驾驶员只顾个人行车,无视救护车、消防车的特殊路权,遇到了救护车、消防车执行紧急任务拒不相让,甚至挤占应急通道,造成交通堵塞,严重影响和耽误救护车救人、消防车救火,让宝贵的生命通道不畅通。
  我国已进入汽车社会,培育汽车文明至关重要。无论是驾驶员道德的养成,还是整个社会观念水准的提升,既需要向善向上的标杆的熏陶与感染,也有赖于相关制度和法规的引导。制定明确的避让规则和操作方法,加强驾校培训中避让意识和技术的学习,明确社会车辆的免责条款……从社会到个人,都还有落实、落细的空间。我们期待紧急避让成为每座城市的常态,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对策措施]
  一方面,应当加强引导和教育,特别是强化驾考环节的文明驾驶教育,让广大驾驶员懂得、明白给救护车让路这个基本的汽车文明常识,提高我国驾驶员的汽车文明程度。
  另一方面,交警部门要严格落实法律法规,依法对拒绝给救护车让路的违法违章行为进行惩治,不能选择法不责众的执法模式。同时,有必要进一步提高违法违章成本,倒逼广大驾驶员遵纪守法,让他们在驾驶过程中履行法定让路义务,保障生命通道的畅通,为挽救他人生命争取更多的宝贵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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