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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下半年四川自流井区事业单位选聘公告

发布:2017-10-18 10:38:31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7下半年四川自流井区事业单位选聘17名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日至11月2日,报名地点:自流井区政府2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21会议室。四川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公布如下:
  2017下半年四川自流井区事业单位选聘17名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在全省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选聘单位见《自贡市自流井区2017年下半年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选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选聘范围和对象
  本次公开选聘面向全省各级事业单位中在编在职工作人员。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具有3年及以上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经历,且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符合公开选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4、身体健康。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选聘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试用期未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选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者,现场确认缴费(按照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面试考务费共计80元),资格审查合格并完成了缴费的报考者,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报考必者须实事求是填写个人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报名时提供资料如下:
  1、《自贡市自流井区公开选聘事业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3份;
  2、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3份;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3份;
  4、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3份(加盖鲜章);
  5、工作经历证明(附件3)原件和复印件2份。
  6、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3份。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日至11月2日(2日截止到17:00时止),报名地点:自流井区政府2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21会议室。(地址:自贡市汇东丹桂北大街288号,联系电话:0813-8658984)。
  (三)报名和资格审核程序
  1、填报信息:报考者将《自贡市自流井区公开选聘事业人员报名登记表》下载后如实准确填写各项内容、张贴近期一寸免冠证件照(生活照、艺术照、大头贴、侧脸照、模糊照不合格)。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且调查属实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缴费:经资格审核合格的报考者当场缴费。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报名时不缴纳报名费,前凭以下手续审核办理减免手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
  3、领取面试通知书:经资格审核通过,缴费成功的报考者,现场发给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
  考试为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由自流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选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面试为结构化方式。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若出现参加面试人数与公开选聘人数低于3:1的情况,则划定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0分,达到合格线的报考者,按照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考察人选。
  (五)考察
  面试结束后,由选聘单位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差额(选聘计划与考察人选的比例为1:2)确定考察人选并实施考察。如参加面试人员低于3:1且面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线的全部进入考察。考察工作应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全面了解报考者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查阅干部档案,核实其身份情况,通过对报考者学识、工作经历、任职经历、工作业绩等方面的评价比较,客观反映报考者的工作表现和能力素质,以及对岗位的适合度。考察结束后,由选聘单位如实写出考察报告,选聘单位根据面试和考察情况,集体研究决定拟选聘人员,并由自流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向社会进行公示。
  (六)体检
  体检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
  选聘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经区自流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以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考察人员中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
  拟选聘人员确定后,在自贡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选聘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原工作单位、考试成绩等内容。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为7天。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拟选聘人员名单公示7天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选聘的,办理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试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试用。
  (五)试用
  选聘单位对拟选聘对象先行试用,试用期不超过3个月,主要考察岗位适应能力。如试用期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则取消其选聘资格。选聘单位可在已考察人员中确定递补人员。选聘人员在选聘单位的服务年限原则上不低于3年(含试用期)。
  (七)办理聘用手续
  经试用合格的人员,填写《自流井区调动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四份),由自流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四、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此次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选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对选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选聘工作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在选聘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人事纪律追究当事人责任。
  报名咨询电话:自贡市自流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3—8658984
  点击下载>>>
  2017下半年自贡市自流井区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自贡市自流井区公开选聘事业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自贡市自流井区工作经历证明(模板).doc
  自贡市自流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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