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网 地方站:
您的当前位置:四川公务员考试网 >> 四川事业单位及其他招考 >> 事业单位

2017年成都市金牛区人社局招聘监督员公告

发布:2017-10-19 10:39:08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7年10月成都市金牛区人社局招聘监督员10至12人公告已公布,四川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公布如下:
  2017年10月成都市金牛区人社局招聘监督员公告
  为用好社会力量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提升基金监管水平,保障基金安全完整,维护参保人员合法权益,决定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督员队伍建设工作。(以下简称“社会监督员”)根据《关于建立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督员队伍的通知》(成人社办发【2017】173号)精神,遵循自愿无偿和广泛代表性原则,现向社会公开聘请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社会监督员10-20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社会公德和责任意识,热爱公益事业,有较强的民主监督意识和志愿奉献精神。
  (二)具有基本的社会保险知识、较强的政策法规水平、良好的问题分析和沟通表达能力。
  (三)遵纪守法,公正廉洁,诚实守信,能够秉公办事。
  (四)身体健康,长年在本行政区域工作或居住。
  二、选聘程序
  (一)金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社会发布社会监督员选聘信息。
  (二)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通过单位推荐或个人自荐等形式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就业社保管理科申报,填写《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督员推荐表》(样表见附件1),于10月26日前传至QQ邮箱。邮箱:10562313@qq.com
  (三)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同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确定选聘人员名单。
  (四)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向社会监督员颁发聘书。聘书有效期为2-3年。聘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征得本人及所在单位同意,可续聘。未续聘者自行解聘。
  社会监督员因身体原因、工作或居住地变动等原因,聘期内主动提出不再担任社会监督员的,应交回聘书;社会监督员有违法乱纪行为影响队伍形象的,应取消其社会监督员资格并收回聘书。
  三、权利和义务
  (一)宣传政策法规。主动向所在单位和周围群众宣传社会保险政策法规,以身作则,带动群众自觉遵守。
  (二)收集社情民意。及时将群众关注的社会保险热点问题向受聘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同级社保经办机构反映,提出工作建议。
  (三)举报违法行为。对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参保缴费,对参保单位、参保人员、医疗服务机构或社会保险工作人员套取或骗取社会保险基金的,及时向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监督)机构反映举报。
  (四)参与检查评价。具备一定专业技能的社会监督员,可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监督检查工作安排,参与社会保险基金现场监督、专项检查、日常巡查或相关工作评估。也可向当地社保基金监督部门主动提出参与现场监督检查。
  (五)获取相关信息。根据监督工作需要,社会监督员可向社保基金监督部门提出需求,了解社保基金运行情况。社保基金监督部门可通过召开社会监督员座谈会、邀请社会监督员参加工作分析会议、为社会监督员提供工作简报等形式,主动通报基金运行情况。
  (六)完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监督内容
  (一)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行为。是否依法依规核准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人数,是否依法征收社会保险费,有无篡改缴费记录和社会保险基础数据的行为,有无隐匿、转移、侵占、挪用或贪污社会保险基金的行为。
  (二)社会保险服务机构行为。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点、工伤康复协议机构、工伤伤残辅助器具定点配置机构有无违反服务协议和相关合同、骗取或协助他人骗取社会保险基金的行为。
  (三)参保单位行为。参保单位是否按规定申报缴费基数和参保人数,是否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无骗取或协助他人骗取社会保险基金的行为。
  (四)参保人员行为。参保人员有无谎报身份、伪造档案、出具虚假证明材料、隐瞒个人信息欺诈骗取社会保险基金的行为。
  五、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何雪梅 张浩宇 联系电话:87705477
  附件下载>>>
  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督员推荐表
  金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0月18日

点击分享此信息:
没有了   |   下一篇 »
RSS Tags
返回网页顶部
CopyRight 2017 http://www.scgwy.org/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15022290号-12
(任何引用或转载本站内容及样式须注明版权)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