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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四川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统招聘考试总成绩、排名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的公告

发布:2017-11-02 09:46:43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7年四川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统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考试总成绩、排名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的公告已公布,四川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根据四川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相关公告的规定,现将四川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考试总成绩、排名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予以公告(见附件),并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折合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
  二、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体检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招聘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三、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且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四、体检时间和集合地点
  具体体检时间和体检集合地点以各招聘单位电话、短信等通知为准,请各位考生注意保持通讯畅通。
  对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
  五、体检经费自理,请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
  六、体检结束后,由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德才表现进行全面考察,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考察不合格或考察期间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招聘单位应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且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考察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附件:
  1、体检须知
  2、四川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统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考试总成绩及排名
  3、四川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统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
  四川省戒毒管理局
  2017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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