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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绵阳市遴选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2017-11-09 10:20:56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7年绵阳市遴选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公告已公布,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11月8日至2017年11月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四川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关于公开遴选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绵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现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对象
  绵阳市范围内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在编在岗人员。
  二、遴选岗位
  绵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科员6名。
  三、遴选条件
  (一)政治坚定,忠诚可靠,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二)有较好的文字综合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和专业素养,有文秘、法律相关工作经验;
  (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具有经济学类、财政学类、金融学类和法学、汉语言文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教育经历;
  (五)截至报名截止之日,应当具有3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其中:乡镇新录用人员在乡镇工作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通过定向考录等优惠政策新录用人员在乡镇工作不少于8年<含试用期>)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不含试用期);
  (六)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出生年月为1982年11月1日后),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到40岁(1977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七)任职定级后,历年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八)身体健康;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回避情形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四、程序与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11月8日至2017年11月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和资格审查地点:绵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人事处205室(园艺山子云路北段60号)。
  3.报名方式:本次遴选采用现场报名,报名须提交以下资料:
  (1)《绵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报名人员通过绵阳人事考试网或绵阳市人大门户网站下载《绵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填写并打印,同时粘贴本人近期免冠2寸红底证件照);
  (2)正式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公务员身份证明材料(录用文件或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
  报名表需现工作单位签署是否同意报考意见并盖鲜章;其他复印件需现工作单位签署“系原件复印”字样并盖鲜章。
  4.资格审查:由市人大常委会机关遴选工作考评小组办公室对报名者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另行通知笔试时间、地点。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工作全过程,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笔试参考人数达不到1:3的面试比例时,相应调减遴选数量,调减情况在绵阳市人大门户网站公布。
  (二)考试
  本次公开遴选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以100分合计,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加总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1.笔试
  报考者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不含过期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第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下同)在指定时间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笔试当天未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遴选资格。笔试成绩将及时通知参考者本人。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遴选名额1:3的比例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进入面试人选另行通知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时间、地点,未按时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
  报考者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在指定时间到指定考点参加面试。面试当天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遴选资格,并且不再递补。考试总成绩将及时通知报考者本人。
  (三)体检
  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进入体检人选将及时通知报考者本人。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确定。体检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遴选资格。体检合格按1:1的比例研究确定考察人选。如遇体检不合格或自动弃权的情况,根据考试总成绩按从高到低递补一次。
  (四)考察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遴选考评工作领导小组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考察,强化廉政情况考察。考察组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登记表等情况,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因考察不合格而出现的职位空缺,将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重新进行体检、考察。
  (五)公示和调入
  体检和考察结束后,由市人大常委会机关遴选考评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研究确定拟选人员,拟选人员名单在绵阳人大门户网站上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举报或反映问题者,须以真实姓名提供必要调查线索。公示后不影响调动的,按程序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五、其它事项
  绵阳市纪委派驻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员将全程监督遴选工作,面向社会接受监督。对违反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一经查实,按相关纪律规定处理,监督电话:(0816)2215894。
  遴选咨询电话:绵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人事处(0816)2211373,13881173565。
  附件: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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