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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下半年广元市录用人民警察笔试成绩及面试有关事项公告

发布:2017-11-17 10:52:24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7下半年广元市录用人民警察笔试成绩及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已公布,四川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关于2017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笔试成绩及面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元市公安局《关于2017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的公告》规定,现将广元市2017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笔试成绩及面试有关事项予以公告,并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按照公告规定,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四川省公务员局下发的考生笔试成绩进行了折算、加分、排名(特警职位计入了专业测试成绩),并确定了面试入闱人员。考生如有疑问,可直接咨询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面试入闱人员务必于2017年11月27日8:30—12:00、14:30—17:30到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审,当日未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地址:广元市利州区电子路90号劳动大厦,城区内乘2、4、8、11、13、21、26、27、30路公交车,劳动大厦站下车西行80米左右至十字路口到达。)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于11月29日8:30—12:00、14:30—17:30递补,请有递补意愿的考生(即排名紧靠面试入闱人员的考生)于11月28日主动联系咨询是否有缺额。
  进入面试人员须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三、面试入闱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时,应携带《2017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报考信息表》1份(右上角空白处贴上照片)、笔试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中:
  (一)2018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二)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三)公安机关、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四)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可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递交材料地点:成都市草市街2号5楼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省人社厅窗口,咨询电话:028—86920616)。报考人员可登陆中国留学网(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五)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凭本人笔试准考证、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和《2017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报考信息表》参加面试。根据省上统一安排,面试暂定于12月9日—10日进行。面试在广元市城区进行,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要求以资格复审时发放的面试通知书为准。
  五、参加了面试的考生均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规定,暂定于12月12日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能测评共3项,凡其中1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不合格,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
  六、联系电话(区号0839)
  (一)资格复审及体能测评咨询电话:
  广元市公安局    5201068
  (二)政策咨询电话:              3267528  3267026
  (三)监督举报电话:              3263265
  附件:1. 广元市2017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笔试成绩及排名情况(点对点查询)
  2. 广元市2017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面试入闱人员情况(共145名)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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