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公务员:遂宁市城乡居民医保待遇稳步提升
2013 年,我市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以来,市人社局根据基金运行情况,通过调整完善城乡居民医保政策,提高待遇保障水平,切实减轻患者医疗负担。(1)提高报销水平。提高普通门诊费用人均报销限额,2018年将增至90元/人/年,较最初的标准提高40元。将乙类药品个人先行自付比例由20%逐步降低为10%,每年多报销12000万元以上。(2)增加病种数量。扩大单病种付费病种数量,2018年我市按病种付费的单病种数量将达到100种以上。调整慢性和重症特殊疾病门诊政策,将病种数量扩大至25种,人均报销提高200元。(3)实施大病保险。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参保费用由政府代缴。 2014年至2016年间,我市投保 925 万人次,共计赔付 21240 万元。(4)扩大目录范围。扩充 执行国家新版药品目录,将包括重大疾病治疗用药、急抢救用药在内的36种国家谈判药品,纳入医疗保险乙类药品目录范围。
(医保科 梁高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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