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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第二次宜宾市长宁县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递补资格审查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布:2018-01-11 13:37:25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7年第二次宜宾市长宁县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递补资格审查有关事项的公告已发布,四川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长宁县事业单位2017年第二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递补资格审查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宜宾市事业单位2017年第二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因我县部分岗位因考生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资格审查而出现空缺,现将长宁县事业单位2017年第二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递补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递补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一)递补资格审查时间
  2018年1月11日(星期四)(上午8:30—12:00)。
  (二)递补资格审查地点
  长宁县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古典尚城小区斜对面(乘4路公交车到竹韵和居站下车往古典尚城小区方向直行100米慈竹路23号))3楼310办公室。
  二、递补资格审查对象
  详见附件。
  三、递补资格审查所需资料
  进入递补资格审查的考生,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1.《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宜宾市人民政府网站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2018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加盖印章)。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岗位表》上要求提供的其他职称、职(执)业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已参加职称、职(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但未取得证书原件的考生须提供按照管理权限由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考试合格书面证明原件)。
  5.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资格审查合格者,面试岗位需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现场领取《面试通知单》。面试事宜详见《面试通知单》。
  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或联系电话留错、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四、咨询电话:0831-4623001
  附件:长宁县事业单位2017年第二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递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月10日
  附件
  长宁县事业单位2017年第二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递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序号

报考单位

岗位名称

岗位编号

准考证号

笔试成绩

排名

备注

1

长宁县乡镇畜牧兽医站

畜牧兽医工作员

17230001

2017122110102

48.96

7

 

2

长宁县乡镇畜牧兽医站

畜牧兽医工作员

17230001

2017122106018

47.9

8

 

3

长宁县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检测员

17230004

2017122110111

57.22

7

 

4

长宁县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所

规建工作员

17230007

2017122110224

58.36

7

 

5

长宁县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综合服务站

农业技术推广

17230016

2017122110312

41.14

7

 

6

长宁县法律援助中心

咨询员

17230021

2017122055229

60.72

7

 

7

长宁县广播电视台

记者

17230022

2017122033620

53.96

4

 

8

长宁县梅白乡卫生院

中医医生

17230038

2017122140909

47.14

4

 

9

长宁县乡镇卫生院

护士

17230039

2017122133316

51.52

19

 

10

长宁县乡镇卫生院

护士

17230039

2017122133604

51.44

20

 

11

长宁县乡镇卫生院

护士

17230039

2017122133413

51.2

21

 

12

长宁县乡镇义务教育学校

音乐教师

17230043

2017122191610

44.92

10

 

13

长宁县乡镇义务教育学校

音乐教师

17230043

2017122191615

37.56

11

 

14

长宁县乡镇义务教育学校

初中语文教师

17230046

2017122162526

61.88

22

 

15

长宁县乡镇义务教育学校

初中语文教师

17230046

2017122162511

60.82

23

 

16

长宁县乡镇义务教育学校

初中语文教师

17230046

2017122162426

59.82

24

 

17

长宁县乡镇义务教育学校

初中数学教师

17230048

2017122152821

58.4

13

 

18

长宁县乡镇义务教育学校

初中数学教师

17230048

2017122152814

58.3

14

 

19

长宁县乡镇义务教育学校

初中数学教师

17230048

2017122152823

58.1

15

 

20

长宁县乡镇义务教育学校

小学数学教师

17230049

2017122150409

53.68

16

 

21

长宁县乡镇义务教育学校

小学数学教师

17230049

2017122150423

51.42

17

 

22

长宁县乡镇义务教育学校

小学数学教师

17230049

2017122150502

51.24

18

 

23

长宁县乡镇义务教育学校

小学数学教师

17230049

2017122150415

51.2

19

 

24

四川省长宁县职业技术学校

建筑教师

17230052

2017122182125

64.5

4

 

25

四川省长宁县职业技术学校

财经教师

17230053

2017122182203

60.96

4

 

26

四川省长宁县职业技术学校

信息技术教师

17230054

2017122190615

54.82

7

 

27

四川省长宁县职业技术学校

信息技术教师

17230054

2017122190611

53.56

8

 

28

四川省长宁县职业技术学校

信息技术教师

17230054

2017122190609

52.94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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