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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总成绩及体检名单公告

发布:2018-02-01 11:33:51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7年12月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生考试总成绩及参加体检考生名单的公告已公布,四川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公布如下:
  2017年12月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生考试总成绩及参加体检考生名单的公告
  根据《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直属事业单位2017年12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将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及参加体检的考生名单公告如下:
  一、考生考试总成绩及排名
  详见附件1。
  二、参加体检的考生名单
  详见附件2。
  三、体检安排
  (一)体检时间
  体检时间为2018年2月8日。参加体检的考生须于体检当日上午8:00前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四川省商贸学校人事处办公室(图书馆三楼302室)报到集合,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二)体检地点
  体检在招聘单位统一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三)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四)相关注意事项
  1.体检当日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2.参加体检前请勿进食,保证空腹。
  3.考生应如实向体检单位提供本人以往病史和实际身体状况。如有隐瞒、谎报等情况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4.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由四川省商贸学校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5.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6.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五)咨询电话
  028-86756158(省供销社人事教育处);  0838-2559088(四川省商贸学校人事处)。
  (六)监督电话
  028-86603058(省纪委驻省委农工委纪检组);0838-2559571(四川省商贸学校纪委)。
  特此公告。
  附件:1.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直属事业单位2017年12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生考试总成绩
  2.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直属事业单位2017年12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参加体检考生名单
  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8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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