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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下半年成都市公开选调人民警察递补体检及考察等后续工作安排公告

发布:2018-03-01 15:07:41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7年下半年成都市公开选调人民警察递补体检及考察等后续工作安排公告已公布,四川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公布如下:
  2017年下半年成都市公开选调人民警察递补体检及考察等后续工作安排公告
  按照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公安局《关于2017年下半年公开选调人民警察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规定,现将递补体检及考察等后续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递补体检安排
  (一)递补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按照《公告》规定,因体检不合格、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按照此规定,共计递补5人进入体检(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递补体检时间、集中地点
  1、递补体检时间:2018年3月5日
  2、递补体检集中地点:成都市公安局正大门(地址:成都市青羊区文武路136号)。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于体检当日上午8:30前到上述指定体检地点集中,未在体检当日8:30到指定地点集中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体检。
  二、体检标准及后续工作安排
  (一)体检标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其中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0.8(标准对数视力4.9)或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行承担。未在选调机关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不进入下一选调环节。
  (二)体检结论将在体检后10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考生本人。选调机关或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其中,《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规定不复检的项目不得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三)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成都市公安局组织进行考察。
  三、注意事项
  (一)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不含过期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面试通知书》或笔试《准考证》、体检费用(约580元)、近期一寸证件照1张(背后注明姓名)及黑色签字笔。
  (二)体检当日早晨切勿进食,空腹体检。体检前请考生保持正常饮食,注意休息,勿熬夜,勿饮酒及食用高脂肪、高蛋白类食物;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考生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需测矫正视力的考生请自备眼镜。体检前三天停止服用感冒、止咳类药物。
  (三)参加体检的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必须服从带队医生和民警的指挥。
  (四)参加体检的考生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请人代检或者代他人体检,违者按违纪处理并取消相关人员参加选调的资格。
  (五)体检全过程必须关闭手机,违者按违纪处理。
  (六)考生应提前做好行程安排,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
  未尽事宜,请向成都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处(电话:028-86407323)咨询。
  附件:成都市2017年下半年公开选调人民警察递补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都市公安局
  2018年3月1日
  附件:
  1.附件:递补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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