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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宜宾市公开选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者总成绩、名次及体检入闱情况的公告

发布:2018-04-18 12:04:1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8年宜宾市公开选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者总成绩、名次及体检入闱情况的公告已发布,四川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18年宜宾市公开选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者总成绩、名次及体检入闱情况的公告
  根据《宜宾市2018年公开选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告》规定,现将宜宾市2018年公开选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者总成绩、名次及体检入闱情况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加分+面试成绩×50%。
  各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及体检入闱情况见附件。
  二、体检有关事项
  (一)根据职位的招录名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
  (二)体检由各县(区)组织,原则于4月21日前完成,具体体检时间、地点由各县(区)负责通知,请体检入闱考生近期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因考生原因未能及时参加体检,影响后续工作,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近视的考生请佩戴适合的眼镜参加体检。
  (四)体检前三天参检考生应注意休息,不要熬夜,不要饮酒,饮食宜清淡,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早晨须空腹。
  (五)考生不得携带手机等任何通讯工具进入体检地点。若因特殊原因已带来者,必须关机并交工作人员统一管理(若有遗失责任自负),不得带入体检场地。考生未按规定交出通讯工具,一经发现,即取消体检资格。
  三、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的第二日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各县(区)委组织部咨询电话:
  翠屏区委组织部       0831—8201711
  南溪区委组织部       0831—7856262
  宜宾县委组织部       0831—6613400
  江安县委组织部       0831—2622631
  高县县委组织部       0831—5425148
  筠连县委组织部       0831—3897070
  兴文县委组织部       0831—8829632
  屏山县委组织部       0831—5724996
  临港开发区党群工作部    0831—5108211
  附件:宜宾市2018年公开选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者总成绩
  宜宾市公开选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者办公室
  2018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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