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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宜宾长宁县事业单位第一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递补资格审查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布:2018-05-22 12:56:02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8年长宁县事业单位第一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递补资格审查有关事项的公告已发布,四川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18年长宁县事业单位第一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递补资格审查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宜宾市事业单位2018年第一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因我县部分岗位因考生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资格审查而出现空缺,现将长宁县事业单位2018年第一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递补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递补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一)递补资格审查时间
  2018年5月22日(星期二)(上午8:30—12:00)。
  (二)递补资格审查地点
  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楼310办公室。
  二、递补资格审查对象
  详见附件。
  三、递补资格审查所需资料
  进入递补资格审查的考生,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1.《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宜宾市人事考试网站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2018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加盖印章)。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岗位表》上要求提供的其他职称、职(执)业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已参加职称、职(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但未取得证书原件的考生须提供按照管理权限由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考试合格书面证明原件)。
  5.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资格审查合格者,面试岗位需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现场领取《面试通知单》。面试事宜详见《面试通知单》。
  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或联系电话留错、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四、咨询电话:0831-4623001
  附件:长宁县事业单位2018年第一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递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5月22日
  附件
  长宁县事业单位2018年第一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递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序号

报考单位及岗位

准考证号

性别

笔试总成绩

排名

1

长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员一(18130003)

2018415044916

59.52

7

2

长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员一(18130003)

2018415044920

58.68

8

3

长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员二(18130004)

2018415044922

60.36

4

4

长宁县竹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工作员(18130006)

2018415101530

54.72

7

5

长宁县竹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工作员(18130006)

2018415101526

54.38

8

6

长宁县竹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工作员(18130006)

2018415101529

54.28

9

7

长宁县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工作员(18130008)

2018415101609

57

7

8

长宁县农业植保植检站工作员(18130009)

2018415101619

57.32

4

9

长宁县农业植保植检站工作员(18130009)

2018415101616

54.64

5

10

长宁县畜牧畜禽品种改良站工作员(18130011)

2018415101626

47.46

4

11

长宁县畜牧畜禽品种改良站工作员(18130011)

2018415101627

42.84

5

12

长宁县人民医院临床医生(18130014)

2018415072404

56.94

6

13

长宁县长宁镇中心卫生院临床医生(18130024)

2018415072613

55.94

2

14

长宁县乡镇卫生院临床医生(18130025)

2018415072711

51.44

8

15

长宁县井江镇卫生院检验(18130027)

2018415072830

49.64

2

16

长宁县乡镇卫生院针灸推拿康复医生(18130028)

2018415072906

53.66

3

17

长宁县教育事业单位财务人员(18130030)

2018415101804

63.08

16

18

长宁县教育事业单位财务人员(18130030)

2018415101724

63

17

19

长宁县教育事业单位财务人员(18130030)

2018415101727

62.78

18

20

长宁县城区中学校高中数学教师(18130032)

2018415201723

50.38

7

21

长宁县职业技术学校电子商务教师(18130041)

2018415201906

57.34

4

22

长宁县乡镇学校幼儿教师(18130043)

2018415201913

53.68

10

23

长宁县乡镇学校幼儿教师(18130043)

2018415201918

53.46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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