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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宜宾市南溪区事业单位第一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岗位总成绩公布及体检公告

发布:2018-06-06 12:44:26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8年南溪区事业单位第一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岗位总成绩公布及体检相关事宜公告已发布,四川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宜宾市南溪区事业单位2018年第一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岗位总成绩公布及体检相关事宜公告
  根据《宜宾市事业单位2018年第一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安排,现将南溪区面试岗位总成绩及体检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岗位总成绩:
  总成绩详见附件。
  二、体检对象:根据《公告》报考南溪区面试岗位,经笔试、资格审查、面试等环节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详见附件)。
  三、体检手续办理:请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2寸照片1张于2018年6月14日(下午14:30-18:00)到宜宾市南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股(三)(南溪区正信路新政务服务中心5楼)办理体检手续并领取《体检通知单》。
  四、体检时间及集合地点: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于2018年6月15日上午7:40到宜宾市南溪区政务服务中心底楼大厅集合后进行体检。
  五、体检标准
  (1)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2)教育系统教师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印发的《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后意见)执行。
  (3)其他岗位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4)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5)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六、体检注意事项:
  (1)请参检考生按《体检通知书》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集中编队参加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及因故不能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资格,一切责任自负。
  (2)请参检考生体检时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体检通知书》、签字笔1支、近期正面免冠2寸证件照片(1张)。(注:体检费用为400元左右,实际费用以医院发票为准,费用自理)
  (3)请参检考生在体检前三天应注意休息,不要熬夜,不要饮酒,饮食宜清淡,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早晨须空腹参检(不能饮水)。
  (4)所有参检考生必须服从指挥,遵守体检秩序,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脱离体检队列。
  (5)参检考生不得携带手机等任何通讯工具进入体检地点。若因特殊原因已带来者,必须关机并交工作人员统一管理(若有遗失责任自负),不得带入体检场地。考生未按规定交出通讯工具的,一经发现,即取消体检资格。
  联系电话:0831-3185385
  附件:宜宾市南溪区事业单位2018年第一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岗位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宜宾市南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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