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网 地方站:
您的当前位置:四川公务员考试网 >> 四川事业单位及其他招考 >> 教师

2018年宜宾市翠屏区面向全国公开考调在编在职教师公告

发布:2018-06-13 13:51:42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8年宜宾市翠屏区面向全国公开考调在编在职教师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8年6月24日-25日9:00-12:00,14:00-17:00。报名地点:宜宾市翠屏区教育局7楼702会议室(宜宾市翠屏区柳家街62号)。四川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18年宜宾市翠屏区面向全国公开考调在编在职教师公告
  根据翠屏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公开考调在编在职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名额及岗位
  考调名额43个,具体岗位详见《宜宾市2018年翠屏区面向全国公开考调在编在职教师岗位表》。
  二、考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必须同时具备):
  1.公办学校在编在职教师(不含翠屏区);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受过刑事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立案审查期间的教师不得报考),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其以上等次;
  3.具有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近三年(以公办学校在编在职的时间为准)从事与报考岗位相一致的岗位,报名时提供的学历专业或专业技术任职资格须与报考职位对应;
  4.普通话符合要求:幼儿园、小学二级甲等及以上;初中和高中的语文学科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余学科二级乙等及以上;
  5.身体健康。
  (二)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中小学教师年龄在40周岁及其以下,幼儿园教师年龄在35周岁及其以下,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获得县(区)及其以上党委、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优秀德育工作者、优秀少先队辅导员等教育类荣誉称号者;
  (2)获得县(区)及其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命名的骨干教师(或同级骨干教师培养人选)、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星级教师、名师、首席教师或相当荣誉称号者;
  (3)获得县(区)、市(地、州)教育行政部门及其所属教研职能部门组织的赛课二等奖及以上或省级赛课三等奖及以上者(获奖项目须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4)获得市(地、州)政府教育成果奖或市级教育主管部门高中教学质量三等奖及以上者(获奖项目须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5)获得县(区)教育主管部门教学质量一等奖及以上者(获奖项目须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6) 获得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并签章的“四川省农村中青年骨干教师培训结业证书”者;
  (7)具有与岗位对应的学科副高及以上职称者。
  2.中小学教师年龄在35周岁及其以下,幼儿园教师年龄在30周岁及其以下,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获得县(区)、市(地、州)教育行政部门及其所属教研职能部门组织的赛课三等奖及以上者(获奖项目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3.具有连续5年以上高中同学科任教经历,目前仍然在普通高中任教的教师,并在普通高中任教过程中取得上述“1”项条件中规定的荣誉之一者,年龄放宽到男不超过45周岁、女不超过40周岁。
  年龄、经历、工作年限等计算截止日期为2018年8月31日,所有年限均指周年。如“年龄40周岁及其以下”,指截止2018年8月31日未满41周岁,以此类推。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材料:
  (1)报名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或教育主管部门或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证明格式见附件4);
  (2)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式聘用文件(或转正定级登记表、岗位聘用登记表、工资变动审批表、所在单位出具证明)、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资格证、普通话证书、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本单位出具的近三年任教证明(注明岗位)、相关荣誉证书、其他反映教育教学能力水平、成绩的相关资料和岗位要求的其他报名材料。所有材料均验原件,收复印件;
  (3)一寸半身免冠近期彩色同底证件照片3张;
  (4)填写《宜宾市翠屏区2018年面向全国公开考调在编在职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经工作人员审核签字认可后予以登记报名。
  以上材料必须现场提供,材料不齐、不符、不实者均不予报名。如委托他人报名的,除上述材料外,须出具报考者本人签名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2.报名时间:2018年6月24日-25日9:00-12:00,14:00-17:00。
  3.报名地点:宜宾市翠屏区教育局7楼702会议室(宜宾市翠屏区柳家街62号)。
  4.报名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报名时缴纳笔试费50元。
  (二)笔试
  1.笔试内容:教育综合知识。
  2.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地点:2018年6月29日上午9:00―12:00,经资格审查合格者本人凭身份证原件到宜宾市翠屏区教育局7楼702会议室(宜宾市翠屏区柳家街62号)领取准考证。逾时不到者,一律视为放弃。
  3.笔试时间、地点:2018年6月30日(星期六)上午8:40前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公布:2018年7月3日在翠屏教育网http://www.cpjj.cn、三江人才(http://www.ybrc.gov.cn)上公布笔试成绩和进入综合考核人员名单。
  (三)综合考核
  1.人员确定: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职数1:3比例确定进入综合考核人员,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综合考核。对报名人数达不到1:3的岗位,划定进入综合考核最低控制分数线,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人员全部进入综合考核,若该岗位全部参考人员均未达到最低分数线,则该岗位取消。最低控制分数线以所有达到1:3比例岗位中入围人员最低笔试成绩为准。
  2.考核方式:综合考核总分为100分。
  音乐、美术、普通话、电子专业教师岗位:技能测试+说课;
  学前教育岗位:综合技能测试;
  其余学科均为说课。
  3.领取综合考核通知单:
  2018年7月6日下午2:00—5:00,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在翠屏区教育局7楼702会议室领取,并缴纳面试费80元。逾时不到者,一律视为放弃。
  4.综合考核时间、地点:详见综合考核通知单,参加综合考核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综合考核通知单进入考场。
  (四)加分:
  1.加分时间段:2013年以来至今所获相关奖项;
  2.加分总额:最高不超过6分;
  3.加分项目及标准:
  (1)获县(区)级以上党委、政府或教育部门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优秀德育工作者、优秀少先队辅导员等教育类荣誉称号者,县(区)级加1.2分、地(市)级加1.8分、省级加2.4分、国家级加3分。本项可累计加分,但同一次评奖,获得两个以上荣誉称号的,只按最高层级加分。
  (2)获得骨干教师、教学名师、拔尖人才、学术技术带头人的,县(区)级加1.2分、地(市)级加1.8分、省级加2.4分、国家级加3分。本项可累计加分,但同一类别称号不累计加分,只按最高层级加分。
  4.申请加分时间、方式:2018年7月6日上午9:00—12:00,考生到翠屏区教育局7楼702会议室进行申请,填写加分申请表(附件3),提供申请加分项目的证书、获奖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五)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综合考核成绩×60%+加分。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其中综合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六)体检
  根据岗位数,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先后以综合考核成绩、笔试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印发的《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后意见)执行。
  (七)递补
  在体检阶段,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照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先后以综合考核成绩、笔试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其余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政审
  政审主要是对拟聘用教师的资格条件、政治思想、品德修养等方面进行考核审查。政审不合格的以及有精神病史的,取消聘用。
  (九)选岗
  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选择岗位。
  (十)办理聘用手续
  经考核、体检和政审合格者,按现行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办理调动手续,辞聘解聘者不予聘用。所有考调人员须于2018年8月30日前到岗,且须在规定期限内完善调动相关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考调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有关规定参加调入单位的岗位竞聘。
  四、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提供的学历、各种获奖证书、资格证书等报名资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资格审查贯穿考调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或资格不符等情况,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者聘用资格。
  (二)请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公告,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如因报考人员不主动关注公告或通讯不畅等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宜宾市翠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宜宾市翠屏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公告发布网址:http://www.cpjj.cn/(翠屏教育网)http://www.ybrc.gov.cn/(三江人才网)
  宜宾市翠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831—8237647、8237648;宜宾市翠屏区教育局咨询电话:0831—8205965、8206177。
  附件下载:1:宜宾市翠屏区2018年面向全国公开考调在编在职教师岗位表
  2:宜宾市翠屏区2018年面向全国公开考调在编在职教师报名登记表
  宜宾市翠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宜宾市翠屏区教育局
  2018年6月13日

点击分享此信息:
没有了   |   下一篇 »
相关问题相关问题
RSS Tags
返回网页顶部
CopyRight 2018 http://www.scgwy.org/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15022290号-12
(任何引用或转载本站内容及样式须注明版权)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