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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绵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直接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发布:2018-07-11 14:10:25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8年绵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直接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8年7月16日-7月20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报名地点:绵阳市火炬西街南段46号。四川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18年绵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直接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考核招聘有关规定,绵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拟面向社会直接考核招聘1名专业技术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药品检验员1名
  三、招聘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本公告和《绵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2018年直接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所载条件要求的人员。报考者必须在报名前已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和学位证书。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愿意在绵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工作满最低服务年限(5年);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征得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同意。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绵人社发〔2014〕9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18年7月16日—7月20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报名地点及方式
  报名地点:绵阳市火炬西街南段46号
  联系电话:0816—2360932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咨询电话:0816-2360932 ,联系人:梁宣
  (三)报名所需资料
  1.《绵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2018年直接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信息表》(2份)。
  2.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
  3.毕业证、学位证。须用相匹配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同时满足报考岗位的学历、专业和学位条件。
  以上证件材料需原件和复印件2份。
  五、资格审查
  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派员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六、考试考核
  本次直接考核招聘采取综合面试考核方式进行,即专业技能测试、结构化面试各占100分,满分为200分,低于 140分的不得聘用。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对专业技术岗位所需要的动手操作能力、专业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适岗能力、职业道德等。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考试安排以及考试结果等相关程序将在绵阳市人事考试网、绵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上发布,敬请考生关注,不再电话通知。
  七、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核成绩和本次聘用名额,按先后名次确定体检人员(考核成绩低于14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不确定为聘用人员。如考生成绩相同,加试结构化面试)。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绵阳市公招考试体检项目、《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要求执行,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组织到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综合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九、公示
  考核、体检、综合考核合格者,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考试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十、审核确认和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应在公示期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将本人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及以下材料上交至绵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1.在职人员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通过市人社局审核确认后,再按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2.未就业人员提供县级及以上就业部门发放的《就业创业证》。
  3.2018年毕业生提供《就业报到证》。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将拟确认人员的相关材料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公告以及招聘单位报送的审核确认材料,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确认。通过市人社局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按相关规定予以办理聘用手续。
  此次考核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人员,解除聘用关系。
  十一、纪律与监督
  在组织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过程中,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绵阳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绵人发〔2007〕18号)文件中第九章纪律与监督各项条款,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市纪委派驻市食药监局的纪检监察部门全过程参与,自觉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保证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派驻纪检监察部门电话:0816- 2217273
  附件1:绵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2018年直接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
  附件2:绵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2018年直接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考试报名信息表
  2018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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