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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成都市温江区面向社会公开引进名优教师公告

发布:2018-08-03 14:12:04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8年成都市温江区面向社会公开引进名优教师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8年8月2日至8月20日17:00。本次报名采用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期限内,按报名程序要求,填报并发送报名表至指定电子邮箱进行报名,逾期报名的将不予接受。四川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18年成都市温江区面向社会公开引进名优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名优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16〕49号)和中共成都市温江区委组织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名优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温教发〔2016〕179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区拟面向社会公开引进名优教师3名。本次引进为编制内引进,引进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及对象
  (一)引进范围
  面向全国(国家规定不得引进的区域除外)。
  (二)引进对象
  地(市)级学科(技能)带头人、地(市)级特级教师、地(市)级特级校长、省级特级教师、省级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省级知名校长,具有上述一项荣誉称号,符合引进岗位应聘条件的在职在岗教师(成都市温江区教育局下属学校和事业单位在编在职教师除外)。
  二、应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具有履行引进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2.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引进岗位职责,承担正常教学、教育科研任务所需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相关要求。
  3.符合引进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4.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有违反师德的相关情况记录,或有违反其他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引进单位、岗位和人数(详见附件1)。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18年8月2日至8月20日17:00。
  (二)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期限内,按报名程序要求,填报并发送报名表至指定电子邮箱进行报名,逾期报名的将不予接受。
  (三)报名程序
  应聘人员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本公告、《2018年成都市温江区面向社会公开引进名优教师岗位表》(以下称“《岗位表》”)以及报名要求等信息。
  1.应聘人员应自行下载《2018年成都市温江区面向社会公开引进名优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以下称“《报名表》”),根据自身情况和引进岗位的资格条件要求,确定应聘岗位后,如实、准确填写《报名表》的各项内容。
  2.应聘人员在报名期限内将《报名表》发送电子邮件至wjqjzgglfwzx@sohu.com。
  (四)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必须按公告公布的引进岗位及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确保自身完全符合应聘岗位资格条件后方可报名。应聘人员须如实、详细、准确填写《报名表》,否则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
  2.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招聘过程中须使用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3.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公开引进工作的始终,若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本次引进的面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4.应聘人员在《报名表》上所留联系方式(电话号码)应准确无误,并在公开引进期间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及时主动告知引进单位主管部门成都市温江区教育局。若因本人填报电话有误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联系本人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为网上资格初审和面试原件校验两个环节。
  1.网上资格初审
  根据各岗位应聘资格条件的要求,对应聘人员填报的《报名表》进行初审,并于初审结束后,电话告知应聘人员是否通过网上资格初审。通过网上资格初审者,由成都市温江区教育局电话告知其参加面试原件校验的时间和地点;未通过网上资格初审者,不得进入面试原件校验环节。
  2.面试原件校验
  (1)面试原件校验方式
  通过现场审查的方式,确认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须应聘人员本人参加。
  (2)面试原件校验要求
  面试原件校验时,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包括:①《报名表》1份;②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过期临时身份证)原件;③引进岗位条件要求的荣誉证书原件;④引进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材料原件;⑤近期1寸彩色免冠证件照2张。
  面试原件校验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面试原件校验时,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条件或弄虚作假,则本次面试原件校验不合格。逾期未参加面试原件校验或未提供有关资料不能进行面试原件校验者,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原件校验合格者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五、面试
  (一)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开考比例:按照引进岗位人数与面试原件校验合格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经成都市温江区机关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可放宽比例直至1∶2;放宽后仍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第二十六款规定,该岗位面试成绩设合格分数线70分(含7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调整比例或取消岗位情况将在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告—人事及招考”栏)公布。
  (三)面试方式:现场试讲、答辩,部分岗位另需进行解题能力测试。
  (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五)成绩公布: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告—人事及招考”栏)公布(分数折合时有小数点的,四舍五入后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相同的,以现场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六、体检
  依据引进岗位及引进人数,按照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面试成绩相同,则按照现场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在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告—人事及招考”栏)公布。
  (一)体检项目、标准和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 <http://file.scpta.gov.cn/201049/201049113100_r_346.html>(人社部发〔2010〕12号)和最新修订后的《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招聘主管部门指定到原体检医院以外的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
  (二)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若面试成绩相同,则按照现场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
  七、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关于我市2004年考录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体检、考察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和考察。若面试成绩相同,则按照现场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和考察。
  八、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告—人事及招考”栏)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报成都市温江区机关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按相关规定办理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引进岗位条件的,取消该引进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引进人员的拟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聘用及报到
  (一)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报成都市温江区机关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后,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须于2018年10月31日前办理完成聘用手续,逾期未办理完成者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根据《关于实行教职工“区管校用”进一步规范教师队伍管理的实施意见》(温府人发〔2009〕38号)文件精神,拟聘人员与成都市温江区教职工管理服务中心签订《成都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并与引进单位签订《教职工工作岗位聘任合同书》。
  (二)报到。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到单位报到;未经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三)试用。公开引进的教师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四)名优教师引进的奖励政策及待遇。
  1.住房补贴。对引进的名优教师,给予专项住房补贴。其中:地(市)级学科(技能)带头人,给予每人15万元的住房补贴;地(市)级特级教师、地(市)级特级校长,给予每人25万元的住房补贴;省级特级教师给予每人45万元的住房补贴;省级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省级知名校长,给予每人50万元的住房补贴。
  引进的名优教师必须承担教育教学、教育科研、示范引领等工作,经考评考核后,发放住房补贴,发放周期为5年,每年按住房补贴总额20%的比例发放给本人。本次引进的名优教师与成都市温江区教育局签订享受住房补贴待遇的合同后,即可按住房补贴总额20%的比例,领取首年住房补贴。
  2.工资福利待遇。引进的名优教师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
  (五)引进的名优教师自获得住房补贴之日起,在我区服务期不得低于10年。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申请调离。
  十、纪律和监督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规定要求开展公开引进名优教师工作。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成都市温江区面向社会公开引进名优教师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引进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监督举报:成都市温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室,028—82708289)。
  十一、特别提示
  公开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告—人事及招考”栏)上公告。
  应聘报名条件、资格审查咨询电话:成都市温江区教育局,028—82764618,028—69063093(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查询网站:
  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wenjiang.gov.cn <http://www.wenjiang.gov.cn/>)。
  附件:1. 2018年成都市温江区面向社会公开引进名优教师岗位表
  2. 2018年成都市温江区面向社会公开引进名优教师报名表
  成都市温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都市温江区教育局
  2018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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