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乐山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安机关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加分公示
2018年乐山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安机关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加分公示
根据乐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关于乐山市2018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安机关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公告》规定,现对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间工作日内,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对象如有异议,请以真实姓名通过电话、书面或面谈方式向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
市人社局:0833-2441824
市公安局:0833-2499205
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乐山市公安局
2018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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