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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达州市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格检查公告

发布:2019-03-07 14:29:1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9年达州市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格检查公告已发布,四川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19年达州市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格检查公告

  根据四川省2019年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工作安排,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达州市消防员招录体格检查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 间

  第一批:2019年3月8日(星期五)上午7:30开始;

  第二批:2019年3月9日(星期六)上午7:30开始。

  二、地 点

  达州市第二人民医院体检中心(达州市通川区龙泉路1号)。

  三、体检对象

  详见《达州市消防员招录工作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

  四、体检报到

  体检对象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报名表等相关材料,按照《达州市消防员招录工作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中的时间安排,于当天上午7:30前往达州市第二人民医院门诊大楼外广场(市福利院对面)集合,分组验证签到。逾时未参加体检签到的,视为放弃体检资格。

  五、注意事项

  2019年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工作严格按照《应征公民体检检查办法》组织体格检查,执行军队陆勤《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

  (一)体格检查前注意事项

  1. 请考生认真阅读本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工作人员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与考生联系,收到短信后请务必回复。

  2.考生在报到时须将携带的通讯工具按要求交由工作人员集中保管。考生未按规定交出通讯工具的,在体检过程中一旦发现,取消体检资格。

  3. 请考生提前熟悉指定的集中地点和交通路线,留足时间,确保准时抵达。

  4. 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二)体检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1. 对冒名顶替、隐瞒病史或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体检资格。

  2.主检医师认为还需做进一步检查方能作出判断的,由体检实施机关安排考生按有关规定进行检查。除特殊情况经体检医生批准同意推迟体检外,若考生放弃某一检查项目,按体检不合格处理。

  3.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考生对检查结果有疑问的,应当场提出复检要求并在当日复检,当日体检结束后,不再安排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

  4.被确认为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市招录办申请1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市招录办受理复检申请后,经研究确定是否同意复检。

  5.考生到指定地点报到后至体检结束前不得携带和使用与体检无关的物品,体检结果公布前不得向体检工作组以外人员透露体检序号和体检医院信息,违者将取消体检资格。

  咨询电话:达州市招录办 0818-2187119

  监督电话: 达州市应急管理局机关纪委0818-2375024 136290695629

  附件:达州市消防员招录工作体检人员名单

  达州市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

  2019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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