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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眉山职业技术学院公开考试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的公告

发布:2019-07-25 16:19:2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9年眉山职业技术学院公开考试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的公告已发布,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为2019年8月2日至8月8日18:00,四川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19年眉山职业技术学院公开考试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根据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若干意见》、省人社厅等7部门关于《四川省扩大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医疗卫生机构人事自主权十条政策》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及国家、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结合学校事业发展、专业建设和队伍建设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3名编制内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公告同时在眉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msrsks.com.cn和眉山职业技术学院:http://www.msvtc.net/Index.html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具体招聘名额详见《2019年眉山职业技术学院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符合岗位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学历及以上人员。其中:报考人员必须具有3年及以上从事与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实践工作经历;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职称(执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具有3年及以上从事与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实践工作经历,是指截至2019年8月2日,在事业单位、企业、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的具有实践操作的工作经历。

  (二)报考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第二十九条有关回避的规定;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此次考试招聘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9年8月2日。

  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见《岗位表》,岗位要求的学历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岗位表》中的专业条件主要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专业目录名称为依据(见附件2),目录中没有的专业以公告中公布的专业名称为依据。

  报考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以及学位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所报考岗位“学历要求”、“学位要求”和“学科或专业”(指与学历学位相对应的专业条件)的学历、学位、专业条件要求应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网络报名时间为2019年8月2日至8月8日18:00,报名网站为眉山职业技术学院学院人事招聘专网(http://ops.msvtc.net:51191/rsApplicant/form.jhtml?tdsourcetag=s_pcqq_aiomsg)。网络报名资格初审由眉山职业技术学院实施。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岗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岗位要求的学历为国家承认的学历,专业条件主要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专业目录名称为依据(见附件2),目录中没有的专业以公告中公布的专业名称为依据,请报考者认真对照选择。报考人员应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号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须如实、准确填写《2019年下半年眉山职业技术学院考试招聘专任教师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在招聘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19年8月2日至8月9日18:00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并打印《报名信息表》2份,供面试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报考人员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本公告中的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网络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报考人员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面试资格复审、考核中的资格复核和眉山职业技术学院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三)发放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和照片质量合格的报考人员,请于2019年8月14日17:00前到眉山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部(地址:四川省眉山市眉州大道东延段5号行政楼306,电话:028-38282696)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外地考生发放准考证电子扫描件,在笔试考试前到眉山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部换取准考证原件)。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职业教育业务知识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四、考试

  考试分为职业教育业务知识笔试和专业技能实际操作面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和面试折算比例为5:5。职业教育业务知识笔试主要考核职业教育的政策法规和职业教育教学业务知识等。面试主要通过现场操作,考核考生的实际操作能力与水平。

  (一)职业教育业务知识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招聘岗位招聘名额与有效报考人数之比为职业教育业务知识笔试开考比例,笔试开考比例不得低于1:3,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取消该岗位招聘。取消招聘名额情况在眉山人事考试网(www.msrsks.com.cn)和眉山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msvtc.net/Index.html)上公告。

  2.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职业教育业务知识。卷面满分100分。

  3.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9年 8月24日上午,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4.笔试卷面成绩查询。笔试卷面成绩于2019年 8月下旬在眉山人事考试网(www.msrsks.com.cn)和眉山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msvtc.net/Index.html)上公布。因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应于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到眉山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部(地址:四川省眉山市眉州大道东延段5号行政楼306,电话:028-38282696)提交申请,查分结果于提交查分申请3日后在眉山人事考试网(www.msrsks.com.cn)和眉山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msvtc.net/Index.html)上公布。

  5.笔试加分。

  (1)“一村一大”加分规定: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其中服务期限或工作年限必须满周年(从签订合同或协议时计算至本次网络报名截止之日,天对天),大学生村(社区)干部获奖加分必须是被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组织人社部门评为“优秀大学生村干部”,不包括年度考核优秀。

  (2)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规定: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规定加分。

  (3)其他基层项目加分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关于“十三五”期间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16〕34号)等文件规定加分。

  6.申请加分材料。申请加分的报考者请于2019年8月14日17:00前在工作时间将以下材料交到眉山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部(地址:四川省眉山市眉州大道东延段5号行政楼306,电话:028-38282696)。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加分申请、身份证、报名信息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相关学历证书、加分申请、身份证、报名信息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眉山职业技术学院通过眉山人事考试网(www.msrsks.com.cn)和眉山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msvtc.net/Index.html)公示初审后的拟加分人员名单,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可按规定加分。上述加分项目不累加,符合两个及以上加分规定的,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已享受加分政策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的考生,报考本次事业单位不再享受政策加分。

  7.笔试折合成绩计算。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折合成绩=(职业教育业务知识成绩+政策性加分)X50%。笔试折合成绩和岗位排名于查分结果公布后在眉山人事考试网(www.msrsks.com.cn)和眉山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msvtc.net/Index.html)上公布。

  (二)面试

  1.面试比例。面试比例为1:3

  2.面试资格复审。2019年9月上旬,根据招聘岗位招聘名额和参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面试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面试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因笔试缺考等各种原因产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该岗位招聘名额3倍的,该岗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可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资格复审由眉山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在眉山人事考试网(www.msrsks.com.cn)和眉山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msvtc.net/Index.html)上公布。

  通过资格复审者,进入面试;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复审、未按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以及未通过面试资格复审者,取消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人员进入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或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携带《报名信息表》2份(贴上照片)、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岗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手续的原件和复印件等,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专业条件主要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专业目录名称为依据(见附件2),目录中没有的专业以公告中公布的专业名称为依据。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机关事业单位中的正式在编在册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书面同意其报考的证明;

  (2)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可登陆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发给《面试通知书》。

  3.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

  4.面试方式

  通过现场操作,主要测试考生实际操作能力与水平。

  5.面试折合成绩。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折合成绩=面试成绩X50%。

  (三)考试程序

  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

  (四)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在眉山人事考试网(www.msrsks.com.cn)和眉山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msvtc.net/Index.html)上公布。考试总成绩(成绩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计算方法如下:

  考试总成绩=笔试折合成绩+面试折合成绩。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其中: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面试成绩相同的,可加试后确定名次。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80分。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规定执行。有行业体检要求的结合行业体检要求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集中地点

  体检由眉山职业技术学院统一组织。体检的时间、集中地点在眉山人事考试网(www.msrsks.com.cn)和眉山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msvtc.net/Index.html)上公告。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并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逾期不再受理。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可在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递补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可加试后确定名次。

  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理。

  六、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人员。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通过调取查阅报考者档案等方式复核考核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因自愿放弃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可在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眉山人事考试网(www.msrsks.com.cn)和眉山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msvtc.net/Index.html)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组织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以上原因或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审核确认和聘用

  (一)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并且公示无异议者,经院长办公会审定后签订聘用合同。

  (二)受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等,取消聘用。本次公招所有岗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受聘人员服务期未满的,不得办理流(调)动。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和人事考试相关规定执行。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市纪委监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眉山职业技术学院公开举报电话。举报案件的查处由市纪委监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眉山职业技术学院共同负责。

  政策咨询电话:

  眉山职业技术学院:(028)38282696

  监督电话:

  中共眉山市纪委监委:(028)38444444

  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8)38168560

  眉山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室:(028)38025831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8)38025823  13096026168

  十、本公告由眉山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1. 眉山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研究生、本科专业目录

  3.眉山职业技术学院编制内招聘专任教师报名登记表表

  4.服务基层五项目人员加分申请及证明表

  5.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申请表

  6.同意报考证明

  眉山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7月25日

  眉山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公开考试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公告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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