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网 地方站:
您的当前位置:四川公务员考试网 >> 时政要闻 >> 重要新闻

2019年下半年四川省考哪些人可以报考?

发布:2019-08-07 15:10:14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根据历年四川省考工作安排,2019下半年四川省考预计在11月公布,12月笔试,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需要复习《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公共科目的考生可参考2020年四川公务员考试提前复习用书。那么下半年考试哪些人群可以报考,有什么特别要求?下面四川公务员考试网参考2018下半年四川省考公告摘录如下:

  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2018下半年省考公告要求,最新招录条件以最新招考公告为准

  (一)招考对象

  2019年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9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并凭证书办理录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职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录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责任由报考者本人自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年龄条件:在18-30周岁(1987年11月21日至2000年11月21期间出生),2019年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报考法医职位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即1982年11月21日及以后出生);报考特警职位不得超过25周岁(1992年11月21日至2000年11月21日期间出生),狙击等技能性强的职位可放宽至30周岁。

  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11月21日(报名第一日)。(以最新招考公告为准)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记载的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两栏分别完全相符;

  7.符合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在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3.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4.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含在试用期内的);

  6.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凭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的;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

  8.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此外,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报考:

  1.受过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4.配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以及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5.其他原因不适合从事人民警察工作的;

  
四川公务员考试网提醒考生:机会是有限的,考生一定要抓住每次得之不易的机会,从现在开始全面准备。如果短期备考抓不住重点,不知道如何提升,建议考生使用2020年四川公务员考试提前复习用书点击订购)进行备考,帮助考生快速提高学习成绩,轻松上岸,实现高分突破! 
点击分享此信息:
没有了   |   下一篇 »
RSS Tags
返回网页顶部
CopyRight 2019 http://www.scgwy.org/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15022290号-12
(任何引用或转载本站内容及样式须注明版权)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