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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泸州市江阳区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发布:2020-06-05 13:45:2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0年泸州市江阳区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20年6月22日-2020年6月23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报名地点:泸州市江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四川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有关详情发布如下:

  2020年泸州市江阳区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泸州市江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职位、名额及要求

  本次公开考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岗位2个,考调人数共2人。其中岗位、名额及报考条件详见《泸州市江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需求情况表》(附件1)。

  二、考调条件

  (一)公开考调的对象和范围

  泸州市范围内与职位要求相应的在编在职公务员、参公人员(被录用后自愿放弃原公务员或参公人员身份)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专技人员需承诺转岗),试用期人员和工勤人员除外。

  (二)公开考调对象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考调岗位职责。

  3.具备本次考调招聘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其中:学历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为准。

  4.年龄:1984年6月23日以后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

  5.江阳区外参加考调者需有三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且符合所在地对调出条件的相关规定;江阳区内参加考调者需在所在单位工作满两年并符合其他相关规定。考调者近两年年度考核应为称职或合格及以上。

  6.应当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明确的相关回避规定。

  如对自己是否符合职位资格条件有疑问,报名前请先拨打政策咨询电话咨询,不符合条件者请勿报考。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4.试用期人员和工勤人员;

  5.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违反规定不得考调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三、考调程序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0年6月22日-2020年6月23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

  报名地点:泸州市江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泸州市江阳区学院西路297号江阳区行政服务中心10层,联系电话:0830-3105573)。

  报名材料:泸州市江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1份,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两年个人年度考核表复印件1份(需加盖现工作单位鲜章),近期2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片2张。

  委托报名的需提交考生本人的书面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和原因)及考生本人、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时,考生或被委托人要全程佩戴口罩,并凭健康码递交报名材料(健康码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3)。

  (二)资格审查

  报名者具备上述相关手续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点报名并参加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合格的,电话和短信通知其领取笔试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要全程佩戴口罩,并出示健康码)。资格审查时隐瞒或弄虚作假的,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后都将取消其考调资格,且后果自负。

  (三)考试

  1.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考试。采用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2.综合成绩计算: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3.笔试:每个岗位开考比例均不低于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考调岗位。

  4.面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按岗位最多不超过前五名,笔试成绩并列第五名的一并进入面试。

  5.考生面试成绩低于80分为不合格,不能进入考察程序,不能确定为聘用人员。

  6.面试结束后,考生综合成绩将在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网站

  (http://www.jiangyang.gov.cn/zwgk/jbxx/zwdt/rsjzkxx/qtks)上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四)考察及体检

  1.考察。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察人数与各岗位拟考调人数2: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综合成绩第一名并列的,一并纳入考察;综合成绩第一名没有并列,第二名并列的,一并纳入考察。考察工作由泸州市江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主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前述成绩不带入考察环节。

  2.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考察情况,由考调工作领导组集体研究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未达到考调工作领导组半数通过的不得进入体检程序。

  3.体检组织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4.递补。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空额,有递补对象的,经考调工作领导组集体研究后递补一次。

  (五)公示与调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将在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iangyang.gov.cn/zwgk/jbxx/zwdt/rsjzkxx/qtks)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调资格。一经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等有关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调不收取报名费用,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二)本次考调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和区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江阳区纪委监委举报或申诉。

  (三)考生须保持通讯畅通。对于报名后因考生个人原因而无法联系上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四)为确保考调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调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报考者必须严格执行相关纪律。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经查实,取消考调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自觉服从组织对工作的分配、调动和安排。

  五、公告解释权

  本公告由泸州市江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法规执行。

  咨询电话:0830-3105573(泸州市江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监督电话:0830-3162071(泸州市江阳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附件1:泸州市江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需求情况表

  附件2:泸州市江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附件3:国家防疫信息码申领流程

  泸州市江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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