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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泸州市酒业发展促进局下属事业单位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发布:2020-07-03 13:47:21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0年泸州市酒业发展促进局下属事业单位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20年7月3日-7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四川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有关内容发布如下:

  2020年泸州市酒业发展促进局下属事业单位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泸州市酒业发展综合服务中心是泸州市酒业发展促进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全额拨款),其主要职责是负责酒类产业技术推广及培训服务;酒业企业相关统计、分析、调查研究;为酒类企业要素保障、项目建设、品牌建设、市场拓展、知识产权、产业结构调整等方面提供综合服务,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泸州市酒业发展综合服务中心管理岗位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范围

  符合招聘条件的在职和非在职人员。

  三、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其中:学历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为准;

  4.年龄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35周岁及以下(1984年7月30日及以后出生);

  5.如系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应当试用期满且达到所在地最低服务年限,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或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人员;

  5.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招聘程序和方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3日-7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①现场报名:泸州市酒业发展促进局(地址: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江阳中路41号龙泉兴泸大厦1307室);②网络报名:自行下载《泸州市酒业发展综合服务中心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按要求将有关资料打包发送指定邮箱,资料不全者不予以登记。

  联系人:杨涛,联系电话:0830-3179257 18982438028

  邮箱:lzjyrs@126.com

  3.报名要求:

  (1)填写《泸州市酒业发展综合服务中心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份,并经本人亲笔签名确认。

  (2)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等岗位所需证书复印件及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截图(现场报名需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等证书原件)。海外留学生需提供由国家教育部有关学历认证机构认证的学历证明。

  (3)报考人员若是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在职人员的,需要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审查意见。

  (4)近期免冠蓝底2寸照电子版1张。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主要围绕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进行。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或隐瞒相关信息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三)笔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笔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现场公布,若岗位面试人数达不到2:1,形不成竞争的,面试成绩低于80分者,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五)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应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复核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察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心理偏激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一次递补体检、考察对象,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七)档案审查

  对体检、考察合格人员进行档案审查。

  (八)公示

  对档案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泸州人事考试网和泸州市酒业发展促进局官方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占编聘用手续。

  (九)有关问题说明

  拟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到手续,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对于在以上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弄虚作假或隐瞒相关信息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直至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解释权归属泸州市酒业发展促进局,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政策法规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830-3179257

  监督电话:0830-2276452

  附件:1.泸州市酒业发展综合服务中心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泸州市酒业发展综合服务中心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泸州市酒业发展促进局

  2020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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