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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下半年乐山沙湾区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公告

发布:2020-12-08 10:49:55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0年下半年乐山沙湾区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8日,上午9:00-下午17:00。四川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有关内容发布如下:

  2020年下半年乐山沙湾区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公告

  为扎实推进人才强区战略,全面推动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乐山市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办法(试行)》《乐山市沙湾区优秀人才特殊支持办法(试行)》《乐山市关于加强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乐人社发〔2020〕14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决定2020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批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要求

  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我区急需紧缺专业的优秀高校毕业生,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二)学历学位及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相符。

  (三)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

  (四)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不超过35岁(即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海外留学回国人员必须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相应学历学位,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须通过相关高校或省级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对专业进行认定,认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六)机关事业单位中的正式在编在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其中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人员须提供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七)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不得报考情形:

  1.不具备上述条件资格的。

  2.我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3.试用期未满或其他原因尚未转正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6.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7.受过刑事处罚的。

  8.其他有关规定不能报考的。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8日,上午9:00-下午17:00。

  3.报名地点:沙湾区委组织部一楼

  4.报名要求:按照公告公布的岗位及条件要求报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因报考者提供信息不完整,错过面试、体检等环节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情形,取消招聘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考人员需提供或提交以下材料:

  (1)《乐山市沙湾区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2份(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有效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当场发放考核通知书。

  (三)考核

  考核主要采取笔试、面试等方式进行,必要时进行综合能力测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考核通知书;未按规定时间或未带齐相关证件到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由此出现的名额空缺不再递补。

  考核总分100分。考生考核成绩设定最低分数线为80分,考核成绩低于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四)体检

  考核结束后,按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在指定的国家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统一组织体检。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在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hawan.gov.cn)进行公示。

  本环节仅可进行一次递补。

  (五)考察

  根据考核、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员名单。考察的主要内容为本人德能勤绩廉以及身体健康、心理健康、诚信和职位的匹配情况。对考察中发现有不适宜从事该职位工作的,取消其资格,不予引进。

  本环节仅可进行一次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引进的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无异议的,才准予办理聘用相关手续,享受沙湾区人才激励政策。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如未按期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四、政策待遇

  (一)本次公开引进人才为编制内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进行管理。

  (二)引进人才在沙湾区招聘单位的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聘用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其他人才相关待遇按照《乐山市沙湾区优秀人才特殊支持办法(试行)》执行。

  五、组织管理

  本次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由中共乐山市沙湾区委组织部、乐山市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同级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

  六、咨询与解释

  本公告及报考相关要求条件由中共乐山市沙湾区委组织部、乐山市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中共乐山市沙湾区委组织部:0833-3432336、0833-3441719

  乐山市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3-3432456

  附件1.乐山市沙湾区2020年下半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和条件一览表

  附件2.乐山市沙湾区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中共乐山市沙湾区委组织部  乐山市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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