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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南充市生态环境局局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2020-12-09 13:00:09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0年南充市生态环境局局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公告已发布,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写作》(满分100分,综合知识成绩占50%,写作成绩占50%)考生持《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备考可参考四川公务员考试教程,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综合素质尤其是综合分析能力、信息获取能力、计划组织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不指定复习内容。面试备考推荐四川公务员面试系统课程四川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有关内容发布如下:

  2020年南充市生态环境局局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中共南充市委组织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南充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人事调配办法(试行)的通知》(南组通〔2019〕50号)的有关规定,因工作需要,南充市生态环境局面向全省公开考调4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职位及名额

  (一)南充市高坪生态环境监测站专业技术岗1名;

  (二)南充市嘉陵生态环境监测站专业技术岗1名;

  (三)南充市西充生态环境监测站综合管理岗1名;

  (四)南充市蓬安生态环境监测站综合管理岗1名。

  二、考调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考调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省县级及以上机关或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满2周年及以上的干部(公务员〈含参公〉为一级科员、管理人员为八级职员及以下或专业技术人员十级及以下)。

  考调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不属于其所在单位本次考调的范围。

  (二)基本条件

  1. 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考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符合要求(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20年12月16日)。

  (4)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文件关于人员流向的规定。

  2.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 6 号令)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及尚在国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内不能流动的。

  (7)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其他条件:符合本公告考调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

  三、公开考调单位、岗位和名额

  详见附件1和附件2。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本次公开考调仅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

  1. 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6日—2020年12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8:00),逾期不再补报。

  2. 报名地点:南充市顺庆区万年西路118号南充市生态环境局人事科(307)。

  3. 报名时须带上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南充市生态环境局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附件3)和《个人承诺书》(附件4);

  (2)能证明本人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资料)、证件;

  (3)2张2寸彩色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片;

  (4)现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

  4. 明确要求。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公开考调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在考调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取消考调资格,且责任自负。

  5. 资格审查(初审)。南充市生态环境局对报名者的资格进行初审,并及时将审查结果告知报考者。审查结果和报考者所填《南充市生态环境局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仅作为报考者参加笔试的依据,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根据面试前南充市生态环境局的资格审查和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6.准考证领取。已报名并经审核符合要求的报考者现场发放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均实行百分制。考试总成绩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所有考试成绩一律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

  (一)笔试

  1. 笔试方式及范围。采取闭卷考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写作》(满分100分,综合知识成绩占50%,写作成绩占50%)考生持《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参加笔试。

  2. 笔试开考比例。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3:1,报名结束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考调名额之比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考调计划。

  3. 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4. 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布,考生对本人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可于笔试成绩公布后2个工作日内向南充市生态环境局提出书面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二)面试

  1. 面试范围。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综合素质尤其是综合分析能力、信息获取能力、计划组织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不指定复习内容。

  2. 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成绩和考调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与最后一名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

  3. 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电话通知,面试当日,请报考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按通知要求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签到候考。签到时上述证件不齐备或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签到候考的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时,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比例,面试正常进行。

  4. 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告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及排名。

  六、体检

  1. 体检人员确定。根据考调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因考试总成绩相同影响人员取舍的,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采取加试(面试)办法确定体检人员,将加试(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

  2. 体检项目和标准。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的要求执行。

  3. 体检时间和地点。体检在选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于体检前3个工作日另行电话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4. 复检。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逾期不再受理并以初检结果为准。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对体检环节出现的空额,由南充市生态环境局研究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体检人员由南充市生态环境局电话通知。因递补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七、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调名额,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对象。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八、公示

  根据体检结果提出拟调人员名单,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考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调动人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报请相关部门进行审核确认,在任一时间和环节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试用资格。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后,对无影响调动相关反映的,由南充市生态环境局党组研究决定拟调动人员,报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按考调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十、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考调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有不符合考调条件的,取消考调资格。

  (二)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本人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未入围下一环节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为认真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结合当前疫情情况,请考生务必知悉并做好疫情防控事项(详见附件5)。

  十一、纪律与监督

  (一)报考者应保证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和资料,如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严明考调纪律,报考者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十二、咨询监督电话

  考调期间,全程接受社会各界咨询和监督。咨询电话:0817-2668592;监督电话:0817-2230625。(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

  此公告由南充市生态环境局负责解释。

  附件:1-5.docx

  1.南充市生态环境局局属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南充市生态环境局局属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考调单位基本情况一览表

  3.南充市生态环境局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

  4.个人承诺书

  5. 2020年南充市生态环境局公开考调工作人员笔试期间考生疫情防控事项

  南充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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