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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甘孜新龙县人民法院面向全州公开考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发布:2020-12-29 12:55:52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1年甘孜新龙县人民法院面向全州公开考调工作人员的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21年1月4日- 月5日(9:00—12:00;14:30-17:30)。四川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有关内容发布如下:

  2021年甘孜新龙县人民法院面向全州公开考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中共新龙县委组织部、新龙县人民法院拟面向全州公开考调4名工作人员到新龙县人民法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党管干部、德才兼备、按需考调、严格条件、好中选优原则。

  二、考调岗位、名额和拟任职务

  司法行政人员职位1名,拟任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司法辅助人员职位3名,拟任一级法官助理/书记员及以下。

  三、考调范围

  全州机关单位已经进行公务员登记的在编在岗人员。

  四、报考条件

  (一)司法行政人员考调条件

  1.思想政治过硬,综合素质好,业务能力强,有志于投身新龙建设,身心健康,遵纪守法;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经所在单位及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按照国家、省、州等有关规定明确了最低服务期的人员,须达到规定服务期限;

  5.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0年12月28日后出生);

  6.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7.具有5年及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

  (二)司法辅助人员考调条件

  1.思想政治过硬,综合素质好,业务能力强,有志于投身新龙建设,身心健康,遵纪守法;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所在单位同意报考,按照国家、省、州等有关规定明确了最低服务期的人员,须达到规定服务期限;

  5.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0年12月28日后出生);

  6.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律类专业,已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C证及以上)。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不能参加考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受过纪律处分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新招录试用期内人员;

  5.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五、考调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1月4日- 月5日(9:00—12:00;14:30-17:30)。报考者到新龙县人民法院政治部现场进行报名,并提交以下材料:

  (1)《新龙县人民法院2021年度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见附件1,双面打印)、一寸正面免冠蓝底相片2张;

  (2)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需单位盖章;

  (4)报考司法辅助职位需提交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新龙县人民法院根据报考者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电话通知笔试时间、地点。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岗位)要求情形的,立即取消考调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三)考试

  1.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相关职位所必备的能力、基本素质、综合分析、沟通协调、语言文字表达等能力。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临时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笔试不设开考比例,笔试总成绩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通知单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临时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面试不设面试比例,达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总成绩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面试成绩均以100分计,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如司法行政人员和司法辅助人员职位无人报考,则取消该职位考调计划。如司法辅助人员职位报考人员出现差额情况,报考者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需达到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考察环节。

  (四)考察

  由中共新龙县委组织部、新龙人民法院组成考察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如出现总成绩相同的情况,笔试成绩高的进入考察环节。

  重点考察报考者政治素质、业务水平、综合能力、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

  (五)体检

  考察合格后,体检由中共新龙县委组织、新龙县人民法院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招录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初次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可在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确定拟调人员

  由中共新龙县委组织部、新龙县人民法院研究确定拟调人员。

  (七)公示

  对拟调人员按规定公示5个工作日。

  (八)办理调动手续

  经公示期满,无不良举报,按相关规定及程序办理调动手续;若公示期间出现不良举报,则不予调动。

  六、其他事项

  (一)解释。本公告由新龙县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二)后果。报考者提供的报名材料需真实、有效,因通讯不畅或其他原因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承担。

  (三)监督。本次考调工作严格按照有关干部人事工作规定进行,全程接受中共新龙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新龙县监察委员会监督。

  (四)服务年限。在新龙县人民法院工作满5年后方可申请调动。

  (五)递补。在考察、体检和公示任一环节出现考生不合格或放弃的,按同一职位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咨询电话:0836-8121962。

  监督电话:0836-8122133。

  附件1:新龙县人民法院2021年度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2:新龙县人民法院2021年度公开考调工作人员职位表

  中共新龙县委组织部 新龙县人民法院

  2020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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