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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宜宾市叙州区安边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的公告

发布:2021-03-11 10:29:1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1年宜宾市叙州区安边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的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21年3月10日—3月16日,2021年3月16日15:00截止。四川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有关内容发布如下:

  2021年宜宾市叙州区安边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的公告

  为扎实做好安边镇社会服务工作,结合安边镇实际,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服务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与名额

  招聘岗位为基层服务工作公益性岗位6名。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与范围

  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国家承认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报考人员必须是宜宾市叙州区户籍,在报名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报考者的年龄截止计算时间为本次招聘报名第一日。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政治思想素质好,事业心、责任感强,热爱岗位工作,具有奉献精神,自愿到基层工作;

  3.身体和心理健康,无违法犯罪记录和不良嗜好;

  4.具有较强的写作和语言表达能力,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使用电脑办公软件;

  5.自愿接受本聘用方式,遵守聘用协议的相关约定。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5.违反其他有关规定不能报考的人员。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10日—3月16日,2021年3月16日15:00截止。

  2.报名地点:宜宾市叙州区安边镇便民服务中心。

  3.报名所需资料:报名登记表1份,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1寸免冠红底彩色照片2张,就业创业登记证复印件2张(需本人签字确认)。

  4.资格审查:由安边镇政府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5.开考比例:参加考试人数与招聘职位的比例不低于2∶1开考。

  6.费用: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技能测试择优办法。

  (一)技能测试内容。技能测试主要测试电脑操作技能。技能测试满分100分。

  (二)技能测试时间地点:时间为2021年3月19日。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成绩公布。技能测试成绩于2021年3月20日在安边镇政府官方网站首页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与考察人员的确定

  按照聘用成绩高低,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聘用成绩相同的,中共党员(预备党员)优先;不同学历层次的,学历高者优先。

  (二)体检

  1.体检由宜宾市叙州区安边镇人民政府组织在二级及以上医院进行。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相关规定组织,费用自理。

  3.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4.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5.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6.因体检不合格或者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的缺额,可在本岗位参加考试人员中按照本公告办法和聘用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递补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三)考察

  考察主要审查报考者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审查个人诚信、品德、心理健康等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报考岗位要求,考察合格者予以公示。

  六、公示

  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将在安边镇政府官方网站首页公布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七、聘用与管理

  1.所聘岗位属于公益性的公共服务岗位,实行灵活的聘用和管理机制,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和计划外用工人员。

  2.被聘用的人员与其应聘岗位的管理机构签订一年期聘用协议,协助其开展公共服务工作。

  3.经公示合格者,由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合同一年一签,按照现行政策法规和劳动合同进行管理。

  4.给予聘用人员不低于2000元/月的劳动报酬,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个人部分由聘用人员承担)。

  5.受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不得低于二年,用人单位自签订合同的第一个月起,扣除受聘人员报酬总额的20%作为风险保证金,扣满12个月为止,二年期满全额退还受聘人员,因受聘人员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风险保证金不予退还。受聘人员的管理及考核按安边镇机关单位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因违法违纪、不服从管理或不能胜任工作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风险保证金不予退还。用人单位因政策原因或不可预见因素,不能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合同终止,全额退还风险保证金。

  八、纪律与监督

  (一)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二)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的,按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831—8753524(安边镇纪委)。

  九、本公告由宜宾市叙州区安边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1-8753526 但女士

  宜宾市叙州区安边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9日

  宜宾市叙州区安边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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