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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泸州市龙马潭区金龙镇公开招聘村(社区)工作者的公告

发布:2021-03-12 10:10:04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1年泸州市龙马潭区金龙镇关于公开招聘村(社区)工作者的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21年3月11日至2021年3月25日,每天9:00-18:00。四川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有关内容发布如下:

  2021年泸州市龙马潭区金龙镇关于公开招聘村(社区)工作者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区委组织部同意,泸州市龙马潭区金龙镇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村(社区)工作者5名(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具有金龙镇户籍或长期居住在金龙镇辖区范围内的非本镇户籍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和优秀农民工、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退役军人、致富能手、专业社工人才、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等符合职位条件的人员。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按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职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录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热爱村(社区)工作,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能吃苦耐劳,身体健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有扎根基层、服务群众的愿望,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写作、计算机操作能力。

  3.年龄在18至35周岁(1985年3月11日至2003年3月11日期间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特别优秀的,年龄可放宽至38周岁(1982年3月11日至2003年3月11日期间出生),比如获得区(县)及以上党委、政府(含部门)表彰表扬(学习培训不算)、具有专业技术职称、曾经担任过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或主任。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先聘用。

  5.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现役军人。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为村(社区)工作者的。

  二、报名

  1.本次公招考试实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考生在报名时务必注意岗位条件和要求,请先拨打政策咨询电话咨询,不符合条件者请勿报考。咨询电话:(0830)2640318。

  2.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面试前的现场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公示结束后由金龙镇人事部门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经发现并查实的,均要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3.报名时间:2021年3月11日至2021年3月25日,每天9:00-18:00。

  4.报名、资格初审地点:泸州市龙马潭区金龙镇人民政府(泸州市龙马潭区金龙镇钟山街8号)

  5.填报报名信息表。考生如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表(附件2)。考生务必反复核实电话、邮箱、单位和地址等常用信息,否则若发生错漏等情况均由考生自行负责。报名信息表上的各项内容是为便于招聘单位了解考生的基本情况,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6.提交证明材料。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1张,不具有金龙镇户籍但在金龙镇固定居住生活的,须提供固定居住村(社区)开具的证明,证明本人居住地。尚未发放学历学位证书的2021届应届毕业生,应出具身份证、学生证(扫描件或照片),待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须向金龙镇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审核(若届时无法提供,将不予聘用)。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退伍军人以及有相关工作经历人员,另须分别出具组织关系证明、退伍证明或工作经历证明。

  三、考生须知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疫情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凡因报考者不主动、不定期、不按本公告约定时间登录相关公告网站查阅考试动态信息而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总分均为100分。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均保留两位小数)。

  (一)笔试

  1.笔试形式及范围:闭卷考试。考试范围为基础政治理论、管理知识以及农村(社区)工作相关知识等,考试形式为闭卷考试。本次考试所有科目均不指定专门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现场报名通过资格初审的人数与招聘人数达到2:1方可开考。

  2.笔试时间:暂定2021年4月10日,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3.地点:泸州市龙马潭区金龙镇人民政府(泸州市龙马潭区金龙镇钟山街8号)。

  4.笔试成绩公布:金龙镇于笔试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在龙马潭区公众信息网进行公布。

  (二)资格审查

  1.人员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与招聘人数2: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进入资格审查,因笔试缺考等原因产生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该岗位招聘人数2倍,且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分数线的人员一并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分数线者、在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考试成绩或考试资格者均不能进入资格审查。

  2.审查时间:资格审查时间以通知为准。

  3.审查要求: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负责,主要围绕报考条件学历、学位、年龄及其他条件进行,考生参加资格审查须持:(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毕业证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凡是在资格审查时隐瞒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并查实都将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三)面试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入面试人员与招聘岗位人数比例不低于2:1。

  2.面试时间地点: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才能参加面试,面试时间以通知为准,面试地点为龙马潭区金龙镇人民政府(泸州市龙马潭区金龙镇钟山街8号)。

  (四)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在所有的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

  五、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序,笔试成绩仍然并列的,再次组织面试进行筛选)。面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面试成绩或面试资格的人员、未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成绩为零分的人员或形不成竞争岗位未达到面试成绩合格线的人员,不能参加体检。

  (二)体检组织及标准:体检应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资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由金龙镇党委研究同意后,可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三)考察: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政审,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失信被执行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复核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作出合格与否的结论。对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聘用资格。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由金龙镇党委研究同意后,可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通过龙马潭区公众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一经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手续。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

  七、签订聘用合同及待遇

  1.拟聘用人员与龙马潭区金龙镇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间人员薪资标准不低于金龙镇村文书每月工资标准的80%,按规定参加基本养老、失业、医疗、生育、工伤保险缴纳,转正后工资参照村文书每月工资标准执行。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其劳动关系。

  八、纪律与监督

  (一)村(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二)村(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按照相关考试违纪非法规定严肃处理。

  九、公告解释权

  本公告由泸州市龙马潭区金龙镇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830)2640318。

附件1:金龙镇村(社区)工作者岗位需求表

单位

村(社区)

招聘人数

金龙镇

金龙社区

1

金龙镇

官渡社区

1

金龙镇

曹坝村

1

金龙镇

西坛村

2

 

  附件2:金龙镇招聘村(社区)工作者报名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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