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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考调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2021-03-24 10:23:55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1年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考调工作人员公告已发布,根据委机关、省能源局、省引进外资项目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岗位需求、编制空缺等情况,决定公开考调工作人员15名。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3月30日至4月9日上午8:00,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可参考四川公务员考试教程四川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有关内容发布如下: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发改干部队伍建设,省发展改革委拟从全省范围内公开考调一批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考调名额

  根据委机关、省能源局、省引进外资项目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岗位需求、编制空缺等情况,决定公开考调工作人员15名。如报名人数未达到5:1的开考比例,考调名额按比例递减。

  二、考调范围

  全省已进行公务员(参公管理工作人员)登记且在编的公务员(参公管理工作人员)。

  三、考调条件

  (一)考生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操守品行良好;

  2.具有公务员(参公管理工作人员)身份;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3年以上公务员(参公管理工作人员)工作经历;

  4. 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文化程度(具有2年以上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办公室或发改部门工作经历的,文化程度可放宽至在职硕士及以上,且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

  5.专业范围为经济学、管理学、工学、法学、文学、哲学、历史学;

  6.乡科级及以下(含相当职级)干部;

  7.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30日以后出生);

  8.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与拟转任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素养、工作经历,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9. 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10.符合法律、法规、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年龄、学历、工作经历等计算均截至报名开始的第一日(2021年3月30日)。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 受处分期间或者影响期限未满的;

  3. 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 尚在任职试用期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 按照《公务员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考调程序

  (一)报名及准考证打印

  2021年3月30日至4月9日上午8:00,考生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sc.gov.cn/)首页“人事考试”专栏进行网上报名。

  省发展改革委根据考调条件对考生进行网上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者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公告。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考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有不符合相关要求情形的,取消其考调资格。

  (二)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考生笔试当天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考证件)、《准考证》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

  (三)资格复审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考调名额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资格复审证件);

  2.《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度公开考调工作人员面试推荐表》(须签署单位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须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面试主要测试履职所要求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四)试用、考察和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确定试用、考察和体检对象。试用期3个月。因试用、考察和体检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试用、考察和体检程序不变。

  (五)调入

  试用、考察和体检合格人员,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六)注意事项

  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本人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通畅。各环节未入围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七)纪律与监督

  考生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和资料,如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或刻意隐瞒不符合条件的重大事项,将按有关规定取消考调资格。

  严明考调纪律,考生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调资格。

  五、本公告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28-86702156(省纪委监委驻委纪检监察组)

  咨询电话:028-86705913(省发展改革委人事处)

  附件:2021年度公开考调工作人员面试推荐表.doc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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