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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内江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招聘临时工作人员的公告

发布:2021-04-14 14:33:18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1年内江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招聘临时工作人员的公告已发布,报名起止时间:2021年4月13日至4月23日。四川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有关内容发布如下:

  2021年内江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招聘临时工作人员的公告

  内江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直属于内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从事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检验工作。现因工作需要,特公开招聘临时聘用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食品药品检验检测员1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和岗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和国家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2.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职业道德和踏实勤恳的工作态度;

  3.事业心、责任心强,遵纪守法,乐于奉献,无违纪违法行为;

  4.符合岗位所需的学历要求;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基础知识,有较强的业务管理、计算机操作应用能力;

  6.身体健康,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者年龄适当放宽。

  (二)岗位条件

  学历要求: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学位。

  专业要求: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药学、中药学及分析化学等相关专业。

  其他要求:有检验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起止时间:2021年4月13日至4月23日。

  (二)报名地点:内江市东兴区栖霞路北段456号三楼302室,内江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办公室。

  (三)报名要求: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及个人简历1份。

  (四)联系人:孙杰;联系电话:0832-2023050。

  四、岗位聘用方式及待遇

  (一)本次招聘人员属事业单位编外人员,聘用程序为面试、考察、报批、录用。

  (二)招聘人员实行合同管理,签订聘用制聘用合同书,期限为一年(试用期一个月),期满后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工作表现,按照双方签订聘用制聘用合同书中的条款续签合同。

  (三)聘用合同的解除按照双方签订聘用制聘用合同书中的条款执行。

  (四)工资待遇面议。

  (五)按照有关规定为其缴纳五险一金,从招聘录用之日起执行;五险一金中本人承担的部分由单位代扣代缴。

  内江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2021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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