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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泸州江阳区蓝田街道办招聘公告

发布:2021-04-19 14:17:23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1年泸州江阳区蓝田街道办招聘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4月23日18:00(报名时段:法定工作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四川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有关内容发布如下:

  江阳区蓝田街道办关于招聘司法协理员、人民调解员、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的公告

  按照平安江阳建设领导小组、中共泸州市江阳区委城乡基层治理委员会《关于整合网格资源联动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的实施意见(试行)》(平安江阳组〔2021〕3号)、《泸州市江阳区城市社区网格员管理办法(试行)》(平安江阳组〔2021〕4号)和泸州市江阳区委常委八届22次会议纪要等文件精神,结合蓝田街道网格工作专业化、规范化、制度化的工作要求,现面向社会招聘司法协理员1名、人民调解员1名、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13名,现将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报考条件:见附件1。

  (三)有以下情况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员。

  4.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校学生。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职业证书的;

  8.其他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公信的。

  二、招录岗位及名额

  具体招录岗位、名额、对象、范围、条件等详见附件1。

  三、报名时间、地点、要求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4月23日18:00(报名时段:法定工作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二)报名地点:江阳区蓝田街道办事处社会治理办公室(蓝田街道办事处二楼212办公室),联系人:杨诗钰,咨询电话:0830-8589927,18141310900。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四)报名要求:报名时,报考人员应当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4张和《报名简历表》1份。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应留下有效联系电话,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五)资格审查:蓝田街道办事处统一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或隐瞒相关信息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

  四、考试方式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各占考试总成绩的50%。

  (一)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为1:3,卷面满分100分,考试范围见附件1。

  2.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参加考试时,考生须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无效)参加考试。

  3.成绩公示: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进行公示。

  (二)面试

  按照招考职位聘用名额1:2的比例,由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和具体事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在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公示考试总成绩。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择优进入体检。

  五、体检及公示

  (一)体检

  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符合优先条件的,优先进入体检程序;若均不具备优先进入体检程序,则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若所有成绩均完全相同,无法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时,则采取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拟进入体检的最后并列成绩人员名次。

  体检在县级人民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未按通知要求到达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对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地点、时间另行通知。

  (二)公示

  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在蓝田街道官方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职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或者工作单位、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和监督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为5个工作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六、政审

  蓝田街道办事处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政审。

  七、工资待遇

  司法协理员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工资:1800元/月。经考核合格转正后待遇为:基本工资2500元/月+绩效考核。

  人民调解员、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工资:1800元/月。经考核合格转正后待遇为:基本工资2200元/月+绩效考核。

  优秀网格员可竞聘为社区工作者。

  八、其他事项

  (一)现场报名时请全程佩戴口罩并自觉配合工作人员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若有来自新冠病毒肺炎疫情中高风险等级地区的考生,应持有现场资格确认当天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的证明,出示四川天府健康通“绿码”。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泸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门规定执行。

  (二)此次报考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聘用人员经聘用后不服从安排、不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或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认为不能胜任工作任务的,予以解聘。

  (四)聘用人员统一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五)本公告由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蓝田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招聘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蓝田街道办事处

  2021年4月7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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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2: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蓝田街道办事处司法协理员、人民调解员、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招聘考试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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