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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成都中医药大学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2021-04-21 14:13:08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1年5月成都中医药大学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4月29日24∶00。四川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有关内容发布如下:

  2021年5月成都中医药大学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我校2021年5月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

岗位名称

学科或专业要求

学历学位要求

招聘人数

其他要求

学术科研业务管理

医药类相关专业

博士研究生

3

需同意服从学校统筹安排,一年后考核优秀者可进入学校事业编制。

  学校可根据招聘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对招聘岗位、名额及条件要求进行相应调整。

  (三)招聘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身心健康,体检合格,能高质量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符合本公告中招聘岗位需要的条件及资格要求。其中应聘者本人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招聘岗位的“专业”和“学历(位)要求”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4)委培、定向培养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培养单位书面同意;

  (5)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4月29日24∶00。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仅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成都中医药大学人事管理系统(登陆网址:https://cdutcm.edu.cn/rsc/rczp。也可登录“成都中医药大学”主页,点击顶部菜单“人才队伍”下拉菜单中的“人事系统”,即可注册报名)。进入系统后,点击“招聘报名入口”---“社会招聘”---“招聘标题”下的公告链接,并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以便我校了解报考者基本情况。请务必准确填写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姓名和身份证号将作为报考者参加考核时核对身份的依据,因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无法联系,或姓名和身份证号填写错误导致无法参加考核,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3、上传相片。报考者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表》后,按网络提示上传报考者近期免冠证件照。因上传照片错误无法参加考试,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4、应聘者提交的信息和应聘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应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三、考核方式

  对应聘者简历进行初审,择优通知报名人员进入考核环节。具体考核形式和内容另行通知。

  四、岗位实习

  进行短期岗位实习。根据招聘名额,按照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5:1的比例确定取得实习资格人员,如考核总成绩相同,一并确定为实习资格人员。实习安排事宜另行通知。

  五、综合考核

  实习结束后,学校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确定拟录用人员。

  六、体检、心理测评、公示和聘用

  按《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等要求对拟聘用对象进行体检。拟聘用对象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心理测评,测评结果将作为是否录用的重要参考,该结果将不对外公布,严格为报考者保密。

  如因体检或其他原因出现拟聘职位空缺的,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予以补录。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成都中医药大学人事处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通过本次招聘进校的工作人员,第一年按照编制外聘用人员进行管理,一年后考核优秀者可进入学校事业编制。

  七、其他事项

  (一)所有录用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通过国家教育部认证。未取得聘用岗位要求的学历及学位者或未能按时毕业者,不予聘用。

  (二)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的协议无效。

  咨询电话:028-61800126

  成都中医药大学人事处

  2021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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