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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泸州市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现场复核和身体初检的公告

发布:2021-09-02 13:08:36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1年度泸州市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现场复核和身体初检的公告已发布,更多招考可以关注:四川公务员资讯网公众号,微信号:scgwyorg四川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有关内容发布如下:
  
  2021年度泸州市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现场复核和身体初检的公告
 
  根据根据《四川省2021年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面向社会招录消防员的公告》《四川省2021年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工作实施方案》《泸州市2021年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开展泸州市2021年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现场复核和身体初检的通知》相关要求,对报考对象开展现场复核和身体初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查时间

  9月1日—9月5日 上午09:00—12:00、下午15:00—18:00

  二、审查地点及联系电话

  1.江阳区审查点:

  江阳区消防救援大队(地址:江阳区大山坪街道江阳南路169号,联系人:石力,联系电话:0830-6512800、15183080818)

  2.龙马潭区审查点:

  龙马潭区消防救援大队(地址:龙马潭区长乐街三段二号,联系人:邹曦,联系电话:18716116090)

  3.纳溪区审查点:

  纳溪区消防救援大队(地址:纳溪区永宁街道紫阳路301号,联系人:张超,联系电话:0830-4118612、18383039668)

  4.泸县审查点:

  泸县消防救援大队(地址:泸县玉蝉街道玉蟾大道594号,联系人:袁梦,联系电话:0830-8195338、17808205585)

  5.合江县审查点:

  合江县消防救援大队(地址:合江县符阳街道建设路上段416号,联系人:郭孝云,联系电话:0830-5264119、13540980505)

  6.叙永县审查点:

  叙永县消防救援大队(地址:叙永县环城北路623号,联系人:田雨来,联系电话:0830-6550001、18715787030)

  7.古蔺县审查点:

  古蔺县消防救援大队(地址:古蔺县蔺阳大道112号,联系人:李希,联系电话:0830-7222339、18283062947)。

  三、现场复核和身体初检对象

  截至2021年8月31日18时,已在消防员招录官方平台报名成功且通过网上初审的报考对象。

  四、需携带证明材料

  报考对象需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在经常居住地报名的报考对象还需携带居住证)、报名表、准考证、居民户口簿、退伍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可从学信网下载打印)、党团关系证明、立功受奖材料、三好学生、优秀团员、政府(企业)专职消防队伍工作证明、留学生服务指导中心提供的海外学历认证证明、申报特殊专业人才相关证件、国家和军队承认的高级以上等级职业技能资格证明、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等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通过现场复核和身体初检的报考对象需将所有证明材料复印件交审查点留存备查)。

  其中,《报名表》《准考证》由报考人员本人登录消防员招录平台后,在报名进度页面中自行打印,两个表格均带“☆XFYZL☆”斜向水印。此外,因相关身份证件遗失的、超出证件有效期的,需携带公安机关开具的有效身份证明材料进行现场复核,并及时补办;因退役证件遗失的、超出证件有效期的,需携带原部队出具的有效服役证明材料、武装部出具的入伍批准书存根复印件及退出现役登记表复印件;因毕业证书丢失的,必须提供原毕业院校补办相应的学历证书或开具有效的学历证明(落款盖学校鲜章);如为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携带准考证原件,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统一考试证明材料, 2019年至2021年全日制大学专科或本科学历证明材料(本科须提供学历和学位证明材料);有国外学习经历并取得相关学历的报考对象,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生服务指导中心提供的学历认证证明材料复印件。以上证明材料无法提供的,认定为不合格。

  五、以下人员审核不予通过

  1.通过复核的报考人员,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报名登记表》《消防员招录知情书》《入队承诺书》和《自愿服从工作地点调配同意书》上拒不签字的;

  2.现场复核中任何一项不合格的;

  3.不符合身体初检标准的;

  4.退役士兵隐瞒服役经历选择“社会青年”或“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的;

  5.高校应届毕业生在2019至2021年择业期内产生用工劳动关系或有缴纳社保记录的。

  六、注意事项

  1.报考对象提供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查实提供虚假信息,直接认定现场复核“不合格”。

  2.报考对象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前往各县(区)审查点参加现场复核和身体初检,逾期未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3.报考对象到达审查点后,务必遵守现场秩序,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全程佩戴口罩,进入审查点务必扫场所码。积极配合提供各类证明材料,确保高效完成现场复核和身体初检工作。

  4.招录工作后续各环节通知均通过短信或电话告知本人,同时在泸州市人事考试网发布公告。

  如有疑问,请致电0830-3129073。

  泸州市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

  2021年9月1日
 
  文章来源:http://www.lzsrsks.com/News/NewsDetailed.aspx?newsId=03d3c8e9eba64d4da67a3acf84c6ab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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