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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攀枝花市司法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2021-11-30 13:45:27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1年攀枝花市司法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21年11月30日至12月6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8:00,节假日除外)。更多招考可以关注:四川公务员资讯网公众号,微信号:scgwyorg四川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有关内容发布如下:
  
  2021年攀枝花市司法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中共攀枝花市委编办、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攀枝花市司法局所属事业单位—攀枝花公证处拟面向全市公开考调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对象

  攀枝花市范围内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工勤人员除外)。

  二、考调计划及职位

  攀枝花公证处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1名,具体职位详见《攀枝花市司法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考调条件

  1.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1月30日后出生);

  2.须具有法学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及公证员执业资格证。

  3.在县(区)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时间满2年;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团队意识和吃苦耐劳精神,对工作有高度的责任心;

  5.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近五年年度考核评定至少一次优秀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2006年7月1日至2019年1月23日期间通过直接考核招聘进入事业单位的人员必须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条件;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1.试用期、合同协议期、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巡视、巡察或审计的;

  5.经查实在网上发布负面信息的;

  6.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考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30日至12月6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8: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本次考调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免收报名费。报名人员在攀西人才网下载《攀枝花市司法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附件2),并按要求如实、准确填写。

  3.报名地点:市司法局六楼605室(攀枝花市东区佳联路5号),联系方式:0812-3354931。

  (二)资格审查。

  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需携带以下材料:

  1.《报名表》2份(A4纸双面打印,贴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照片或电子照片彩打,主管部门或县(区)组织(人社)部门须在《报名表》同意报考意见栏签署同意报考的意见并加盖鲜章);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执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四川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或聘用合同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鲜章);

  资格审查贯穿考调工作始末,任何环节审查出不符合考调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即取消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

  (三)考核考察。

  考核考察工作由市司法局2021年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小组(以下简称考调工作组)负责实施。

  考核通过综合能力测试的方式,主要测试报考者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考调工作组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拟考调人选。考核的时间、内容、方式另行通知。

  考调工作组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主要了解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并查阅干部人事档案等。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空额的,是否递补人员由市司法局研究确定。

  (四)体检。

  市司法局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研究确定体检人员并组织体检。体检在指定机构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支付。因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出现缺额的,经市司法局研究,可根据考核成绩依次进行递补,也可以不再递补。

  (五)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拟考调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五、相关事项提示

  1. 请报考人员在整个考调期间确保联系方式正确、通畅。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2. 报考人员前14天内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港澳台地区,国外旅行史或居住史,以及14天内有公布本土新增感染者但暂未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直辖市、省会城市所在区)、县(市、区)和直辖市、省会城市所在街道旅居史的不得参加;被判定为新冠肺炎病毒感染者(确诊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院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及医院观察期的,不得参加。报考人员报考全程均需佩戴口罩。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考调工作严格按照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违反规定的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市纪委监委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对考调工作进行监督,受理有关考调工作的投诉举报。

  咨询电话:0812-3354931

  监督电话:0812-3311720 3339300

  六、本公告由攀枝花市司法局负责解释。

  附件:



  攀枝花市司法局

  2021年11月30日
 
  文章来源:http://www.pxrc.com.cn/Article/Content/a5a2edf1-75c0-41c3-a402-f23aacb04c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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