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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四川乐山市沙湾区选聘区属重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5人公告

发布:2021-12-06 18:22:08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1年四川乐山市沙湾区选聘区属重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5人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21年12月6日至12月14日。更多招考可以关注:四川公务员资讯网公众号,微信号:scgwyorg四川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有关内容发布如下:
  
  2021年四川乐山市沙湾区选聘区属重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5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乐山市沙湾区区属重点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推动区属重点国有企业管理层人员专业化、职业化、市场化,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乐山市沙湾区区属重点国有企业部分领导班子成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原则;

  (三)坚持事业为上、人事相宜原则;

  (四)坚持依法依规依纪原则;

  (五)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

  二、选聘职位和人数

  (一)乐山市沙湾区铜河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1名;

  (二)乐山市沙湾区铜河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1名;

  (三)乐山市沙湾区铜河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下属二级公司董事长)3名。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综合薪酬制,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聘用期综合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收入三部分构成。基本年薪按月发放,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与企业效益挂钩,经考核后依据经营业绩完成情况兑现。根据企业类别和经营业绩,董事长岗位综合薪酬52万元左右,总经理岗位综合薪酬47万元左右,副总经理岗位综合薪酬42万元左右。

  四、选聘范围

  (一)乐山市沙湾区铜河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选聘范围

  1.省内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副科级两年以上经历或在职正科级及以上的领导干部。

  2.省内县(市、区)属重点国有企业正职;市(州)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中层正职及以上人员或下属企业正职;省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下属企业中层副职及以上人员;央企在川企业县(市、区)公司正职及以上人员。

  3.省内上市公司中层正职及以上人员或下属公司副职及以上人员。

  (二)乐山市沙湾区铜河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下属二级公司董事长选聘范围

  1.省内具有四年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的在编在岗人员或在职副科级及以上的领导干部。

  2.省内县(市、区)属重点国有企业副职及以上人员;省、市(州)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中层副职及以上人员或下属企业副职及以上人员;央企在川企业县(市、区)公司副职及以上人员。

  3.省内上市公司中层副职及以上人员或下属公司中层正职及以上人员。

  五、资格条件

  (一)自觉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在国外、境外获得的学历或学位均须经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中心认证),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0周岁,特别优秀的,学历和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具有创新意识,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勇于变革、开拓进取,善于捕捉商机、防控风险。

  (四)具有较强的治企能力,有一定的市场经济知识储备,善于分析形势,运用政策,懂经营、会管理、善决策,注重团结协作,善于组织协调,能够调动各方面积极性。

  (五)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诚实守信,依法经营,严守底线,廉洁从业,身体健康。

  (六)具有四年以上机关事业单位、高校科研院所或企业单位工作经历,特别优秀的,工作经历年限可适当放宽。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列情形之一的;

  2.企业经营管理不善,发生安全、环境、质量等责任事故,且负有直接责任的,或出现严重亏损,或造成企业资产严重流失和重大经济损失等负有责任的;

  3.个人在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有重大弄虚作假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的;

  4.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犯罪的人员;

  5.受党纪政务处分影响使用的人员;

  6.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有关政策另有规定不能担任企业领导人员职务的。

  (八)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聘任的,不再保留原职务和身份。

  六、选聘程序

  此次选聘主要采用面试+实地考察的方式进行,按照发布选聘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实地考察、体检、研究确定人选、公示、聘任等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12月6日至12月14日;

  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报名地点:乐山市沙湾区财政局六楼审计室,地址:乐山市沙湾区劲松大道90号。

  报名资料: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单位任职文件等符合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证件取得时间和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6日),近期免冠一寸红底彩色照片2张。

  (二)资格审查。对照岗位条件,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三)面试。面试开考比例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不得低于1:3开考。面试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分低于70分的面试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具体面试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四)确定考察人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每个岗位按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拟进入考察人选最后一名分数相同的,一并纳入考察。

  (五)实地考察。对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能力素质、工作业绩、廉洁从业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实地考察,并征求行业管理部门、监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意见。所在单位提供其本人廉洁从业情况结论性意见。

  (六)体检。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七)研究确定人选。体检合格的,根据面试情况、实地考察和征求意见情况,经综合比选,提出岗位建议人选,按管理权限提交区委研究决定。

  (八)公示。根据考察、体检、确定人选情况,按相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聘任管理。公示期满,公示结果不影响聘任的,按程序履行聘任手续。聘期3年,试用期1年,试用期包含在聘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任,不合格的不再聘任。聘期满后,表现优秀的,可续聘。

  七、纪律要求

  公开选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对公开选聘工作中的违纪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供资料、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应聘资格,已聘任的,予以解聘。

  八、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的个人资料和有关情况将予以全程保密,不再退还。

  (二)乐山市沙湾区公开选聘区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可根据报名情况,调整、取消个别岗位的选聘工作。

  (三)此次选聘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在选聘过程中如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报名咨询电话:

  0833-3441718(乐山市沙湾区财政局审计室)

  0833-3434078(乐山市沙湾区委组织部干部一股)

  监督电话:

  0833-3437716(乐山市沙湾区委组织部干部监督股)

  0833-3440444(乐山市沙湾区纪委监委信访室)

  九、未尽事宜,由乐山市沙湾区公开选聘区属重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




  乐山市沙湾区公开选聘区属重点国有企业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2月3日
 
  文章来源:http://www.lspta.com.cn/newsDetail/42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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