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网 地方站:
您的当前位置:四川公务员考试网 >> 四川公务员考试报名 >> 选调生

巴中市2022届急需紧缺专业选调生 面试资格审查及面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布:2022-01-04 13:42:12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巴中市2022届急需紧缺专业选调生 面试资格审查及面试有关事项的公告已发布,更多招考可以关注:四川公务员资讯网公众号,微信号:scgwyorg四川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有关内容发布如下:
  
  巴中市2022届急需紧缺专业选调生 面试资格审查及面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按照四川省选调2022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要求,根据考生笔试科目成绩,现将四川省选调2022届急需紧缺专业选调生的面试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资格审查

  (一)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时 间:2022年1月6日(星期四) 9:00-12:00,14:00-17:00

  地 点:成都上雅红叶酒店4楼集雅厅(成都市青羊区一环路西一段百花西路1号)。

  (二)面试资格审查对象

  巴中市职位已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以电话或短信通知为准)。

  (三)面试资格审查所需资料

  1.《四川省2022届急需紧缺专业选调生报名推荐表》一式2份(请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按网络提示正反两面打印,贴上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须报所在院系审核盖章,并由学校党委组织部或就业主管部门核准推荐);

  2.考生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笔试准考证各1份(其中,学生证无法体现考生本人所学专业的,需提供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开具的有关院系及专业、学制等情况的证明);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材料原件1份,主要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学院及专业、入党时间(准确到具体日期,如×年×月×日),并加盖高校党委组织部或院(系)党组织公章;

  4.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考生,须提供退出现役有关证明材料(如:退役士兵证、退出现役审批表、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获得表彰奖励荣誉的考生,须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表彰奖励包括:国家级奖学金;校级及以上“优秀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院(系)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硕士”“优秀博士”“优秀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团干部”;

  6.担任学生干部的考生,需出具学生干部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要求:担任副班长及以上学生干部一学年以上(含班级〈团支部、党支部〉正副班长〈正副书记〉,校、院系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中层副职及以上,校、院系协会〈社团〉正副职),证明材料须注明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担任学生干部以及具体职务(在校、院系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任职的除注明具体职务外,还须注明该职务为中层副职及以上〈团委书记系老师担任的,担任副书记的学生视为团委书记〉;在校、院系协会、社团任职的除注明具体职务外,还须注明该职务为副职及以上),由高校党委组织部或院(系)党组织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7.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考生,须提供退出现役有关证明材料(如:退役士兵证、退出现役审批表、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其他情况的准备资料:以本科就读经历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以本科或硕士就读经历报考的应届博士毕业生,还须提供本科或硕士就读期间的毕业证、学位证、党员证明、学生干部证明、表彰奖励证书等与选调资格条件有关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双学位报考的,还须提供对应的双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须本人携带此公告要求的相关材料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考生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和齐全,资格审查期间不能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证明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录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考生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形,一经查实,都将取消考录资格。

  2.考生报名信息发生重大变化必须及时告知,如已被其他机关、企事业单位录(聘)用或已考上硕士研究生及博士研究生等情况须在面试资格审查现场如实告知,若因告知不及时、不完整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3.考生进入资格审查场地等候期间,应注意保持安全距离,全程佩戴口罩、禁止扎堆集聚。

  4.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再进入下一环节,因考生资格审查不合格、考生自愿放弃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等形成的职位缺额,不再递补。

  5.面试资格审查结束后,考生须在《巴中市2022届急需紧缺专业选调生面试资格审查情况登记表》上签字确认,并按照场地路线指引有序离开资格审查场地,不得再进入等候室或在审查场地附近逗留。

  二、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1.面试时间:2022年1月7日(星期五),共1天。

  2.面试地点: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成都市青羊区清江东路118号)

  (二)面试对象

  巴中市职位已通过面试资格审查人员。

  (三)面试注意事项

  1.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须携带《面试通知书》、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进入面试考场,并到指定候考室候考,证件不齐者不得入场。

  2.考生入场时间为面试当日上午7:00至8:30,8:30后考场大门将关闭,迟到的考生不得入场。

  3.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故不能参加面试或面试时因疾病等原因不能继续面试的,视同自愿放弃面试。

  4.进入面试考场后至面试结束期间实行封闭式管理,考生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进入候考室和面试室,已带的要按考务工作人员要求关闭电源并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带至座位。

  5.面试时,考生不得穿戴有职业特征的服装(包括警察、城市管理等职业制服),违者不得进入面试考场;不得佩戴肩章、胸花、手表、项链等各种饰品进入面试室,已戴的应自行取下并按要求存放在指定物品置放处。

  6.面试过程中,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自己的报考职位及真实姓名等个人信息。

  7.面试结束后,不得再进入封闭地点或在考场附近逗留,不得将已答试题的内容以任何方式告诉其他考生和工作人员。

  8.违反面试规则的考生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处理。

  三、疫情防控要求

  (一)请参加资格审查和面试的考生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及“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于即日起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二)考生参加资格审查和面试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做好手部卫生。

  (三)来自国内地区的考生,要求如下:

  1.有下列任一情形的考生不得参加本次资格审查和面试: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和直辖市、省会城市所在街道旅居史;14天内有公布本土新增感染者但暂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和直辖市、省会城市所在街道旅居史;正在实施居家或集中隔离的考生;14天内与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有密切接触;健康码或行程卡为“红码”或“黄码”。

  2.所有考生在资格审查和面试时均需分别提供资格审查前当日和面试当日前3天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2次检测时间间隔24小时以上,纸质版、电子版均可,下同),才可以参加资格审查和面试。

  3.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或者次密接者的考生,结束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居家健康监测后,凭资格审查和面试前3天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2次检测时间间隔24小时以上)才可以参加资格审查和面试。

  (四)来自国外和港台地区的考生,考前应至少提前21天入境,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接受相应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后,按照上述第(三)款要求执行。

  (五)面试前,考生应至少提前40分钟到达面试地点。在入场检测处,请考生提前准备好当天本人四川天府健康通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纸质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以及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入场扫码、体温检测和证件查验,其中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考生方可进入考点。核酸检测报告时间以出具时间为准,非采样时间或报告打印时间。

  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不再参加此次考试,应配合到定点收治医院就诊。

  (六)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等情形,无法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或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或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

  (七)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临时摘除口罩外,进出考点、参加考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八)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考场秩序,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面试结束后有序离场。考生在面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驻点医务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候考,待同一考室其他考生全部完成面试后再开始面试,面试结束后,由考点安排专人、专车转运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进行核酸检测;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由驻点医务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理,并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

  (九)鉴于近期国内疫情多点散发,考试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和四川省、成都市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成都市最新防疫要求,并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十)考生在面试前应签署《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选调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咨询电话:0827-5266060;15808276661


  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

  2021年12月31日
 
  文章来源:http://202.61.89.231/content-45-A42C23619A40DB66
 
 
\
 
 

点击分享此信息:
没有了   |   下一篇 »
RSS Tags
返回网页顶部
CopyRight 2022 http://www.scgwy.org/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15022290号-12
(任何引用或转载本站内容及样式须注明版权)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