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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广元青川县考调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2022-12-20 10:46:58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四川广元青川县考调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摘要


  四川广元青川县考调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发布。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9日至2022年12月23日(工作日8:30—12:00,14:30—18:00)。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地点:青川县乔庄镇秦兴街149号(青川县卫生健康局三楼人事科教股),联系方式0839-7205731。四川公务员考试网小编现将其发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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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广元青川县考调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正文

 

 四川广元青川县考调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人公告
 

  一、考调岗位


  本次计划公开考调2名全额拨款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中青川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业技术岗位1名,青川县妇幼保健院专业技术岗位1名。


  二、考调范围


  符合考调条件的同类性质的事业单位中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三、考调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工作勤奋、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2.具有事业单位相应聘任身份,不具有考调相应岗位身份的,须满足转岗竞聘考调岗位相应资格条件;


  3.符合本公告相应考调岗位所需的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青川县公开考调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


  4.近3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报考者须符合有关试用期及服务期限政策规定;


  6.符合有关回避规定;


  7.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考调单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8.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计算均截止报名第一日(2022年12月19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其他按政策规定不符合调动条件的;


  5.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6.尚在新录(聘)用试用期(见习期)的;


  7.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乡镇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以及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考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9日至2022年12月23日(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2.报名材料: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报考人员所在的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同意报考、身份性质、占编性质、年度考核、工作经历、无医疗事故及重大医疗纠纷等情况证明一份,其它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网上下载并准确填写《青川县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2份,报名时须一并提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地点:青川县乔庄镇秦兴街149号(青川县卫生健康局三楼人事科教股),联系方式0839-7205731。


  5.资格审查:由青川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进行资格审查。


  6.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考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组织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和方式另行通知。考试成绩低于70分的,取消考调资格,未形成岗位竞争的,可采取考察考核的方式进行调动。


  (三)考察


  考察工作由青川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考察,并根据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四)体检


  体检由考调单位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的要求执行。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复检。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可按考生面试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五)公示和办理手续


  体检合格的拟考调人员名单在青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天,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备案后,按规定办理调动等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考调资格。


  考调对象现任岗位层次高于考调岗位对应岗位层次的,按考调岗位对应岗位层次聘用,不保留原待遇。如考调对象不服从安排,取消考调资格。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调按照《青川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动管理规定(试行)》(青委组〔2012〕70号)有关考调政策规定进行。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不正之风。凡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二)考调人员资格审查贯穿考调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一旦对考调人员审查出不符合考调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资格。


  六、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


  本公告中涉及的考调岗位、考调条件、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等事宜,请向青川县卫生健康局咨询。未尽事宜,由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一)咨询电话(区号0839)


  青川县卫生健康局:7205731


  青川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7205772


  (二)监督电话:(区号0839)


  青川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7201356


  中共青川县纪委、县监委:7202492、7202525


  附件1:青川县卫生健康局公开考调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docx


  附件2:青川县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青川县卫生健康局 

  文章来源:http://job.mohrss.gov.cn/sydwgg/140252.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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