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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泸州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资格审查及面试有关事宜的公告

发布:2023-04-04 09:21:21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3年泸州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资格审查及面试有关事宜的公告摘要


  2023年泸州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资格审查及面试有关事宜的公告发布四川公务员考试网小编现将其发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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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泸州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资格审查及面试有关事宜的公告正文

 

 2023年泸州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资格审查及面试有关事宜的公告
 

  按照中共泸州市委组织部《关于2023年泸州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的公告》(以下简称“四级联考”)的要求,现将资格审查及面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资格审查对象


  (一)资格审查。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3:1的面试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笔试有违规违纪情况或缺考科目的人员,不得进入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考生通过本公告附件查询本人笔试成绩排名和是否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二)递补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中因不符合报考条件、缺少上述要求提供的证件、没按规定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资格审查以及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等原因而取消面试资格所产生的面试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递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四级联考”职位面试递补人员的资格审查于2023年4月10日12:00截止。请有希望递补的考生手机务必保持畅通。递补期间手机不畅等原因未按时参加递补面试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面试递补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仍有面试名额空缺的,不再递补面试人员。


  二、资格审查事项


  (一)时间、地点及实施单位

 

审查时间 审查地点 审查单位联系电话
2023年4月8日
上午09:00至下午16:30
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泸州市龙马潭区一环路龙马大道一段70号)二楼大厅
江阳区职位:0830-3160621
龙马潭区职位:0830-2633217
纳溪区职位:0830-4215387
泸县职位:0830-8192897
合江县职位:0830-5269480
叙永县职位:0830-6228116
古蔺县职位:0830-7053251


  (二)资格审查所需资料


  考生按公告要求,携带《2023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简称《报名信息表》,双面打印,照片不清晰的贴上照片)一份、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户口本或户籍证明(限定户籍的职位)和招录机关要求的其他证书、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其中:


  1.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就业工作部门的证明材料,并注明考生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证明中的专业名称应与毕业时发放的毕业证书中的专业名称相一致)。


  2.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书。考生可登录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3.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三、资格审查流程


  1.请面试资格审查入闱人员手机保持畅通,面试资格审查期间手机不畅等原因未按时参加面试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如对面试资格审查所要求的资料及手续不清楚的,请在面试资格审查前主动与面试资格审查单位电话联系。


  2.审核合格后,考生凭签署“审核通过”意见的“报考信息表”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文件),请提前准备好现金。


  3.考生将在资格审查人员名册上签字后领取《面试通知书》。


  4.资格审查原则上由考生本人到场,因特殊原因确实不能参加资格审查的,本人应亲笔写下委托书,委托其他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考生按照本公告要求,将所需证件、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交代办人,代办人同时带上自己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四、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


  五、其他有关事项


  1.考生要提前安排好自己的行程,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和面试。


  2.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录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考生资格不符即取消录用资格。考生或推荐单位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录用资格,并将视情况进行通报处理或责任追究。


  3.根据泸市财综〔2018〕199号文件精神,对公招公务员面试考务收费提供电子票据,需要电子票据的请扫码关注“电子票夹”微信公众号,于缴费十个工作日后登陆“电子票夹”微信公众号查看电子票据相关信息。


  4.体检等有关事宜将在泸州人事考试网(www.lzsrsks.com)另行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


  5.此公告由中共泸州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请与泸州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联系(电话:0830-3193359)。


  中共泸州市委组织部


  2023年3月31日 

  文章来源:https://www.lzsrsks.com/News/NewsDetailed.aspx?newsId=a767d784d0f245a6b409b4096381260d  


\2023年泸州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资格审查及面试有关事宜的公告职位表下载
 


  附件:2023年“四级联考”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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