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公务员考试行测常识判断法律考点: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
 四川公务员考试行测常识判断法律考点: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
 四川公务员考试行测常识判断法律考点: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行测考点范围很广,一般包括政治、法律、经济、人文、地理、科技、生活等方面,需要小伙伴们长时间不间断的积累。四川公务员考试网温馨提示考生阅读下文,相信能给考生带来一定的帮助。更多四川公务员考试复习技巧详见:2026年四川公务员考试教程(点击订购)。
  在行测常识判断部分,会出现大量的法律类题目,尤其是民法相关考点,在此为大家详细介绍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
  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法所确立的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用人单位是指:(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也可以被称作为用人单位。劳动者原则为满16周岁的自然人,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常见的劳动关系有:1.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形成的全日制用工和非全日制用工(兼职)属于劳动关系;2.劳动者与起有字号、有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之间形成劳动关系。
  劳务关系是劳动者与用工者根据口头或书面约定,由劳动者向用工者提供一次性的或者是特定的劳动服务,用工者依约向劳动者支付劳务报酬的一种有偿服务的法律关系。劳务关系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通过劳务合同建立的一种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该合同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和其它形式。其适用的法律主要是《民法典》。常见的劳务关系有:1.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有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的人员之间属于劳务关系;2.用人单位将某项工程发包给某个人或某几个人,双方之间往往会订立劳务合同形成劳务关系。例如工程发包、自由职业者等;3.企业停薪留职人员、未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下岗待岗人员以及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与新用人单位形成的劳务关系;4.家庭雇佣保姆、个体工匠与帮工、学徒(一般情况属于劳务关系,但个体工匠如果取得营业执照,变为劳动关系)。
  两者之间存在明显区别。在考试当中要进行区别,主要存在以下几点不同:
  1.性质不同。劳动关系属于社会法调整的范畴,劳务关系属于民法调整的范畴。做题小贴士:在做题当中会出现有些题让选择下列哪些属于民事法律关系,我们可以选择张三家雇佣家庭保姆王阿姨,但是不能选择张三与某企业签订3年固定期限合同。前者属于劳务关系后者属于劳动关系性质不同。
  2.主体的范围和地位不同。劳动关系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不仅具有平等性而且具有隶属关系,即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劳务关系是劳动者和用人者(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合伙、国家、外国组织或者非法人组织、清算组织等),双方地位具有平等性而且不具有隶属关系。
  3.争议处理程序不同。劳动关系的争议处理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和起诉等途径处理,其中只有对仲裁裁决不服才能向法院起诉,劳动仲裁是起诉的前置程序;劳务关系的争议处理可以通过双方协商、追究违约责任或者提起民事诉讼等方式解决。劳务关系争议可以直接提起诉讼不用先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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